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潘言成等辞职的决定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潘言成、韩杰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潘言成辞去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韩杰辞去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