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直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8-25 来源:未知

关于荆州市直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4年4月29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提出市直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坚持民生优先,尽力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督,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推进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完整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细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单位的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压缩财政部门代编预算规模;公开透明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口径、编制过程、编制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管理原则。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四是绩效评价原则。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

(一)部门预算人数

2014年,市直79个部门296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数23245人,比上年减少101人,单位实有人数31103人,比上年增加726人,其中:在职人数20915人,离退休9249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96人、547人,其他人员939人,比上年减少117人。

市直部门预算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

项目2011年比上年

增减2012年比上年

增减2013年比上年

增减2014年比上年

增减

一、纳入部门

预算单位数286123031731310296-17

二、编制数22787135230392522334630723245-101

三、实有人员2772921328967123830377141031103726

其中:在职1928433198655812061975420915296

离退休7411100810269187026009249547

其他1034801000-34105656939-117

(二)部门预算收入

市直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由财政补助收入、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组成,编制口径如下:

1、财政补助收入

(1)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至四类预算单位[备注1]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编办、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供养人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批的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以及规定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财政负担口径,扣除用非税收入安排公用经费后安排的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预算单位按2013年财政补助收入预算数,考虑以下因素安排:

①绩效工资和未参保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是以2013年财政补助的绩效工资(补贴)为基数核减转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过渡性补贴后增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对因政策变化引起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增加或减少的预算单位经核实后重新核定财政补助的绩效工资;三是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对绩效工资水平未达到基准线[备注2]的预算单位逐年提高绩效工资财政补助标准。

②医疗费:有少量收入的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财政负担800元,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财政负担500元。

(2)小车经费:按2014年财政供养车辆数每车年3万元,市(厅)级领导用车按每车年5万元安排。

(3)会议费:按《荆州市直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一、二类会议由财政定额负担,三、四类会议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自行承担[备注3]。

(4)专项经费:根据中省财政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并考虑市级财政承受能力安排。

(5)由部门负责组织征收的排污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同步编制收入计划。

2、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

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按2013年财政核定数,考虑三方面因素安排:一是政策增减变化因素,如收费项目取消、标准提高或降低、收费环境变化等;二是以单位经常性收入为基础,剔除上级拨入专项收入、一次性资产处置收入等因素;三是按新的政策规定,彩票公益金[备注4]统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民政、体育部门按上年度省下拨的彩票公益金作为收入基数,按照保重点项目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编制支出预算。

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778936万元,比2013年预算560840万元增加218096万元,增长38.89%(不包含列入政府性基金的土地收储成本补偿部分201210万元)。其中:

1、财政补助收入:2014年安排256835万元,比2013年预算221527万元增加35308万元,增长15.94%,其中:经费拨款86821万元,比2013年预算77974万元增加8847万元,增长11.35%;办案经费9011万元,比2013年预算8160万元增加851万元,增长10.43%。专项资金161003万元,比2013年135393万元增加25610万元,增长18.92%[备注5]。

2、政府性基金收入145243万元,比2013年预算13399万元增加131844万元,增长9.84倍。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将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开发和教育发展等项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二是按政策规定将原省列支的彩票公益金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4439万元,比2013年预算31427万元增加3012万元,增长9.58%[备注6]。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407万元,比2013年预算15869万元减少1462万元, 下降9.21%。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50万元,比2013年1104万元增加2746万元,增长2.5倍[备注7]。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14年安排276231万元,比2013年预算229663万元增加46568万元,增长20.28%[备注8]。

7、其他收入:包括赞助、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2014年安排12680万元,比2013年预算14638万元减少1958万元,下降13.38%。

8、部门预算单位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14年安排9857 万元,比2013年预算10689万元减少832万元,下降7.78 %。

9、上年结转:2014年为25394万元,比2013年预算22521万元增加2873万元, 增长12.11%。

(三)部门预算支出

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778936万元,比2013年预算560840万元增加218096万元,增长38.89%。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三部分。工资和津补贴(绩效工资、补贴)按组织和人社部门核批数编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日常公用支出部分,按单位分类定额安排。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16565万元,占总支出的27.8%,比2013年预算187589万元增加28976万元,增长15.4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143887万元,比2013年增长17.4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抚恤救济费等)安排32555万元,比2013年增长9.66%。

日常公用支出安排40123万元, 比2013年增长13.51%[备注9]。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投资评审,结合财政和单位财力情况编制。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93664万元,占总支出的50.54%,比2013年219358万元增加174306万元,增长79.46%[备注10]。

按项目类别划分:基本建设项目18399万元,专项项目305213万元,购置项目18877万元,修缮项目8750万元,会议费469万元,其他项目41956万元。

按资金来源划分:政府性基金1413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0763万元,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822万元,专项资金7453万元,专项资金155803万元[备注11],办案费67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4956万元,其他收入52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380万元,上年结转19574万元,其他资金2572万元。

3、其他支出168707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65770万元[备注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19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6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4年,市直201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358万元,比2013年35032万元增加16836万元,增长46.6%[备注13]。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4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费收入61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44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65万元,上年结转1754万元,其他资金类1715万元。

(五)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1、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不断扩大覆盖面。推行“4N1”预算管理模式,“4”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N”指各种政府专项资金收支预算,“1”指部门预算执行平台。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全覆盖,通过部门预算平台进行编制和执行,不断压缩财政部门代编预算的规模,更好地接受市人大审查和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将政府专项资金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通过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强化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监督。

2、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公开、透明。财政部门在拟定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过程中,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按照中、省编制部门预算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编制工作方案后向市人大、组织、编办、人事、审计等部门以及纪委特邀监察员、政协民主特约监督员进行汇报,征求部分预算单位意见,集思广益,力求方案更加科学,更加切合预算管理工作的实际。部门预算的编制口径、编制过程、编制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查。

3、坚持民生优先,适度倾斜重点工程。2014年,继续维持“预算内资金保运转保民生,土地出让收益搞建设”的财政资金分配格局。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上,重点确保市直参保退休人员待遇的发放,积极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在政府性基金尤其是土地出让收益资金安排上,与城市建设维护费等进行统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体育场馆建设资金的投入。

4、落实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部门“三公”经费。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新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算表》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决算表》,要求全口径填报,督促各预算单位编制好、执行好。以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格式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完成2014年部门预算

(一)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收入任务包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完成年初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是财税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要通过抓任务分解、税收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等手段,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严格依法征税,确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是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性基金相关政策基础上,加大收缴力度,做好成本控制,加强支出管理,开展收支分析,力争完成全年收支计划。

(二)严格规范执行部门预算。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具有法律效应,非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调整部门预算,不得随意变更。一是加强收入预测分析,规范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收缴入库管理,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加大项目支出监管力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项目评审制度,将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在经市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范围内;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开展部门决算批复试点工作。

(三)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以预算绩效管理为载体,实现财政预算从“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把绩效理念渗透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财政绩效评价指标库,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建市级绩效评价专家库,确保绩效评价的专业性和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有选择性将涉及民生、产业转型升级、“三公”经费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纳入评价范围。逐步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财政。继续做好政府收支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将市本级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以部门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通过政府和部门的门户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稳妥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

备 注 说 明

备注1:一至四类单位是指按照中省文件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工作性质、职能、业务工作量的大小,考虑市级财政的保障能力,对市直单位实行分类保障。四大家、五部委等为一类,公检法司为二类,行政事业主管局、群团组织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二级单位为四类,其他事业单位为五类,专项管理单位为六类,各类学校为七类,医院为八类。

备注2:为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省政府要求各地根据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差距的需要,合理确定当地其他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和控制线。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2010年1至6月按14841元/年确定,2010年7月按18441元/年确定,作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等变化情况,参照公务员的津补贴水平进行适度调整。控制线按基准线的2.5倍掌握。

备注3:参照省财政厅《湖北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3号)精神,荆州市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会议是指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委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劳模表彰会;二类会议是指市委全会、市委扩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全会、市政协常委会、市纪委全会、全市县(市区)委书记会、全市县(市区)长会、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三类会议是指市人大、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市直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专业性会议;四类会议是指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会,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备注4:彩票公益金是政府非税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彩票取得销售收入扣除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后的净收入。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组成,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福利和体育事业。2013年以前彩票公益金由省财政列支,根据各地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以专款形式下拨。2014年,按规定彩票公益金统一纳入各地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民政、体育部门按上年度下达彩票公益金指标作为收入基数,按照保重点项目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编制支出预算。在编制支出预算时,一是按体彩公益金5%和福彩公益金10%额度用于残疾人保障项目,二是集中部分公益金用于省运会场馆建设和殡葬所整体搬迁等重点项目,三是所有项目按照编制部门预算要求实行项目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

备注5:专项资金增幅较大的原因有二个方面:一是政府专项和中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15885万元;二是城建税用于回购市城投公司相关公益性资产增加10203万元。

备注6:201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税收收入增长,在保证财政收入质量的前提下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步逐年纳入预算管理。2014年新纳入单位有沙市中学1600万元,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管理处1210万元,环境监测中心站408万元,市城管局500万元,房产局荆州分局186万元等。

备注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有:一是荆州工贸技师学院(原高级技工学校与工业学校合并成立)2014年国有土地处置收入1321.5万元;二是填报口径变化,2014年房管局下属单位房管所自有公房出租收入列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13万元,2013年上缴房管局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

备注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医院经营收入增加,2014年一医、中心医院等十家经营收入269413万元,比2013年224396万元增加45017万元。

备注9:日常公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单位有:医院类增加2702万元,公检法司类增加516万元,市属高校类增加419万元。

备注10: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城市建设、保障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城市建设112205万元、保障房建设275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1023万元等。

备注11:专项资金包括:省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资金51945万元、社会保障及再就业专项资金14873万元、政府设立的各种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52588万元、年初无法细化或暂不宜细化到部门预算单位的各种专项经费30206万元等。

备注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主要包括:医院类164120万元,其中:一医59596万元,中心医院56700万元,二医19457万元,中医院10785万元,三医9546万元,其他医院8036万元;殡葬所1650万元。

备注13:采购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几家大医院采购预算增加17583万元,其中:一医2014年16245万元,比2013年6178万增加10067万元;三医2014年7575万元,比2013年2559万元增加50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