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梁瑜

日期:2014-08-25 来源:未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我叫梁瑜,1963年4月出生于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自治乡,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同年7月至今一直在荆州市中级法院工作,先后任审监庭副庭长、庭长、执行局长。其间于1996年至1998年下派至公安孟溪镇政府挂职锻炼二年。

承蒙王健院长提名我为荆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候选人,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我深感荣幸亦心怀忐忑。如蒙大家厚爱,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秉持“厚德载物,雅量容人”的古训待人处事,并做到:

一、认真学习。法官是一个经验的职业,更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要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法律业务,学习优秀典型,吸收先进文化。不求提升多少,但求充实自己。

二、接受监督。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和回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还要自觉地接受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把监督作为对自己和工作的警示和善意提醒,当作促进自我提高和完善的指南,并予以积极回应。

三、注重团结。君子和而不同,团结不是无原则的调和与中庸,而是注重将整体和团队的力量发挥到最大。只有团结才能出成绩、出经验、出战斗力。一方面要严格服从王健院长和院党组的领导,讲政治、讲正气,搞好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既摆正位置,又敢于担当;另一方面要注重与分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同志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充分调动同志们的智慧和积极性,凝聚正能量。

四、公正办案。过去我在审判业务部门曾荣立个人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50名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之一。荣誉代表过去,今后我仍将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紧扣司法改革的主题,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五、廉洁自省。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工作中我要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慎始、慎微、慎独;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既是我的供职承诺,又是我作为一名法官的感悟。面对大家的选择,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将坦然面对,并以对司法事业的热忱一以贯之的认真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