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新建

日期:2014-08-22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4年2月13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新建

大会主席团: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3年预算执行数:全市财政总收入11316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5%,增长23.2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9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9%,增长26.76%。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预算总收入2741709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2709423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32286万元。

市直财政总收入201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6%,增长14.20%。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5445万元,占预算的107.53%,增长15.91%。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8562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102.20%,增长21.62%。平衡结果为:财政预算总收入488426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488426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434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40%;支出41140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69%。收支相抵,收大于支294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支出768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15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抢抓机遇,克难奋进,依法组织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实现了我市财政收入的跨越发展。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理财观念,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建立资金分配激励机制,确保了各项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为助推我市壮腰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市直地方税收收入规模偏小,因体制等原因造成税收收入增幅呈逐年递减,增收后劲乏力;因刚性支出压力增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监管和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全市预算草案为:全市财政总收入130915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77453万元,增长15.6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34169万元,增长15.93%。

市直财政总收入21604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2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7992万元,增长10.00%。平衡结果为:财政预算总收入329183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329183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74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9.20%;支出346005万元,增长58.52%。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49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96万元,增长3.85%;支出5983万元,增长2.27%。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13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全市和市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了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的基本原则,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重点突出,新增财力90%用于了民生领域,预算安排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直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直2014年部门预算。

三、为保证2014年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做好财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培植税源,强化财源建设。要立足全市经济发展,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实施壮腰工程,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集中力量抓经济发展、抓大项目建设,大力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壮大税基。以改革促发展,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在工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上下功夫,通过招商引资,广开税源,不断做大财政蛋糕。

2.坚持依法征税,提高收入质量。要认真分析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对市直财政收入的影响,增强对税收收入的调研和分析,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改进征管手段,在加大对主体税种征收的同时,强化薄弱环节和薄弱税种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与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同时加强商业零售环节如专卖店、专营店等税收征收,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力度,提高收入质量。加强非税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缴和管理,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3.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确保财政预算编制的全覆盖。稳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激励管理模式。继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构建支持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顺应改革发展的要求,逐步调整、理顺城区财税管理体制,促进市区两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完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4.强化债务监管,防控债务风险。要按照中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把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向人大报告制度,规范融资行为。完善债务管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5.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阳光财政。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追加预算。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制度和措施,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特别是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