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汪存锋

日期:2014-08-22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2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汪存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总体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五个检察”〔1〕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优化服务发展理念。按照“护幼、容错、不赦罪”的要求,制定《优化壮腰工程法治环境工作措施》,旗帜鲜明地提出“跳出荆州看荆州,跳出检察看检察”、“执法促进稳定,办案服务发展”等理念。重点服务工业性项目和生产型企业,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并向相关企业返还涉案款项1700余万元,克服利益驱动,做到不与民争利。建立基层院查办涉及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双报”制度〔2〕,防止一线办案人员在法律运用、政策把握上出现偏差。

营造最优法治环境。开展“我与企业同行,我为发展服务”活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做到“三联三促”〔3〕。建立检企对接长效机制,举办企业家论坛,检察长带队走访企业24次,派出服务企业特派员9名,开展法律咨询40余场,制作发放检企联系卡300余张,协调解决实际问题15个。召开大型国有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委员走进企业建言献策,对相关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27份,帮助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提升办案综合效果。开展打击破坏发展环境、损害投资形象的系列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7人,提起公诉164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37人,提起公诉30人;查处房地产开发、医药购销、银行信贷等领域的职务犯罪43人;查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34人;查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10人,立足办案提升服务发展的实际效果。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监督水平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努力推进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和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力度明显加大。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087人,提起公诉2296人。其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12人,提起公诉378人。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322人、不起诉14人,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切实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明显加大。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95人,同比上升10.8%。其中,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55人,同比上升10.7%;查处渎职侵权犯罪40人,同比上升11.1%;查处贪污5万、挪用10万以上和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93件,同比上升31%;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7人,同比上升7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00余万元,同比上升68%。举办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10场,全市9000余名公务人员参加培训。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30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0000余人。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许多建议被采纳。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查询3024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明显加大。积极适应、全面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45件,监督撤案702件,提出刑事抗诉23件,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8件,监督有关机关将未交付执行的7名罪犯交付执行,同比均有较大的上升幅度。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提出抗诉3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对99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权威性。

三、认真践行根本宗旨,着力做好群众工作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汇聚民情民意。出台《执法为民工作措施》,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三百”工程〔4〕,要求做到“四带两助”〔5〕,共收集整理联系点反映困难和问题829条。目前,与检察职能相关的155条已全部解决并回复,其他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正积极协助解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完善门户网站征求意见、网上受理、在线互动等功能,实现涉检信访的网上接访、回访和处理。组织女检察官开展“大手牵小手,平安跟我走”活动,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市女检察官协会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集体。

化解民怨民忧。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推行诉访分离、快速移送、按期回复等办法,共接待并办理群众信访2127件次。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17件涉检信访案件,化解息诉15件。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7万元。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分级分类评估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把释法说理纳入执法办案各环节,让当事人明白案件处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坚持“有理推定、文明接访”,市院和石首市院、松滋市院综合受理接待中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维护民生民利。部署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22人。组织开展打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85人。集中开展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等领域职务犯罪35人,追缴赃款赃物500余万元并全额返还相关农村集体组织。

四、积极构建倒逼机制,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始终坚持“执法办案是中心、规范执法是核心”,构建以“信息化、责任化、制度化”为主要内容的倒逼机制,做到“规范执法零瑕疵、不规范执法零容忍”。

以信息化倒逼规范执法。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做到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相分离,实行统一收案、归口分流、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的案件管理办法。推进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自今年元月1日起,检察机关所有案件全部进入网上流转、网上签批,案件管理实现由“人管”向“网管”的转变。

以责任化倒逼规范执法。建立“4+3”办案模式〔6〕,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对执法办案进行“项目化管理、链条式推进、责任化分工”。增强规范执法的“刚性”约束力,除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外,将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纳入综合考评内容,纳入责任人员述职述廉内容,纳入干部任用考察内容,使规范执法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基本共识。

以制度化倒逼规范执法。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基层院拟作不诉、撤案处理职务犯罪案件双报三审制度〔7〕,充分发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决策把关作用。实行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围绕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自查、互查和抽查,发现和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4大类21个问题。针对执法办案中的多发易发问题,要求必须遵守“十五个严格”〔8〕,并制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须知》,印发检察干警贯彻执行。

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把自身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和基础工作一以贯之,努力破解检察干警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造就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不断提升综合素养。突出政治建检,认真开展“学创”、“两转两抓”〔9〕、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举办首届“推典型、晒实绩、树十星”活动〔10〕,形成“肯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推行视频教学、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培训模式,举办荆州检察官讲堂及各类业务培训班10期,培训检察干警2000余人次。继马俊镠同志光荣当选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之后,杨旻同志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省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3名检察人员被评选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0余名检察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大力推行内部治理。实施全员绩效档案管理,做到硬考评、硬挂钩,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实行警车集中管理,将全市检察机关170辆警车纳入统一调配和集中管理范围,并运用GPS定位系统实施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警车私用、乱停乱放。推行经费精细管理,勤俭办事、务实办事,确保有限经费向科技强检、执法办案倾斜。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务督察,对违纪违法行为毫不手软,全年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稳步夯实基层基础。制定《“五个检察”建设的五年规划》及路线图、时间表,稳步解决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建成电子证据实验室、侦查信息查询平台、职务犯罪数据库,检察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明显增强。在江陵县院有效开展“小院整合”改革〔11〕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12〕,得到高检院、省院、市委的充分肯定。坚持每半年听取并评议基层院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对基层院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基层院“四化”建设〔13〕集中观摩活动,推动基层院建设竞进提质、良性发展。公安县院、江陵县院分别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六、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检察工作。市“四大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检察机关现场办公,解决许多实际问题。认真贯彻去年全市“两会”精神,制定12条改进工作的措施,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编印《荆州检察动态·人大专刊》和《政协专刊》,将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季一报。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发送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对提出的20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组织整改落实。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5件25人。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眼互信合作建立新型检律关系。邀请800余名社会群众参加“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回顾一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检察权依法正确有效行使最为可靠的保证。只有卷起袖子服务发展,扑下身子维护民生,才能赢得党委的肯定、人民的赞誉和社会的支持;只有甩开膀子履行职能,开动脑子创新机制,才能开创服务科学发展和推动自身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只有拉下面子严肃纪律,加快步子带好队伍,才能增强法律监督“底气”、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和干警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不能很好地处理履行职能与促进发展的关系,服务大局的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开展诉讼监督的效果,与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管理不严、年龄老化、人才断档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使检察机关承担的法律监督工作量明显增多,加强检务保障的压力更为凸显。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加强法律监督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为基调,以服务大局为方向,以维护民生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稳步开展“五个检察”建设,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为加快荆州振兴、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尽职尽责服务发展。认真研究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自觉围绕大局突出办案重点,查处和预防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视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保护,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等法律政策界限,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壮腰工程顺利实施。

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实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丰富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刚性。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总结基层院“小院整合”改革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经验,努力形成符合工作规律、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突出监督“主业”地位,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构建更加完善的诉讼监督工作格局。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整合预防职务犯罪、刑事犯罪和诉讼违法三项职能,推进预防工作对外社会化、对内一体化。同时,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深入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队伍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教严管严监严查,强力推行以管车、管钱、管人、管案、管权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治理措施。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治理“四风”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开展生动活泼、主旨鲜明、富有内涵的文化创建活动,打造荆州检察文化品牌,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培养干警高尚情操。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针对仍然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继续开展重点专项整治,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顽症”反弹。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进一步转观念、改作风、强管理、重落实,下大力气提神鼓劲,下真功夫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努力在振兴荆州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新业绩、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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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五个检察”指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

〔2〕基层院查办涉及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双报”制度指基层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市属以上企业、重点企业及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的,上提一级办理;对其他涉企案件上报一级备案。

〔3〕“三联三促”指联系一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引进、有效落地;联系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每半年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委员深入工程项目一次,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全覆盖,促进工程优质、人员优秀;联系一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每半年举办廉政教育讲座一次,促进行政机关廉洁执法、高效服务。

〔4〕“三百”工程指两级检察院100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100个联系点,200个内设机构负责200个联系点,加强同社区、学校、医院、特殊群体的联系。

〔5〕“四带两助”指带着感情下访,带着情况上来;带着职责下去,带着期待上来;帮助解决群众诉求,协助解决群众困难。

〔6〕“4+3”办案模式指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反贪(渎)局长、处(科)长“四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技术部门、司法警察部门等三个部门必须同时到位。

〔7〕基层院拟作不诉、撤案处理职务犯罪案件双报三审制度指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对基层院拟作不诉、撤案处理职务犯罪案件,基层院公诉部门向市院公诉部门报送审查报告,基层院自侦部门向市院自侦部门报送侦结报告和处理意见。市院公诉部门、自侦部门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对案件各自审查,在检委会上分别提出意见,供会议讨论决定。

〔8〕“十五个严格”一是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二是严格对办案区域实行“全天候”视频监控;三是严格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讯问、询问的具体要求;四是严格实行审押分离;五是严格实行审录分离;六是严格按规定配置办案区设施;七是严格履行驻所检察室监督职责;八是严格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等执业权利;九是严格落实安全预案;十是严格实行入区检查;十一是严格实行违法违规讯问笔录排除入卷制度;十二是严格维护检察机关形象;十三是严格实行检务督察;十四是严格落实基层院查办涉及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双报制度;十五是严格落实基层院拟作不诉、撤案处理职务犯罪案件双报三审制度。

〔9〕“两转两抓”指“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活动。

〔10〕“推典型、晒实绩、树十星”活动指为积极发现推介先进典型而开展的评选“信用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专业型、服务型、合作型、廉洁型、果敢型、文明型”等“十型”检察官活动。

〔11〕“小院整合”改革指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根据“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管理职能与案件办理职能适当分离”的原则,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要求,对部分人数较少的基层院开展的内部整合改革。

〔12〕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以突出办案主体作用、强化执法办案责任为主旨,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实行检察官直接向分管检察长负责、分管检察长向检察长负责的责任模式,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执法公信力。

〔13〕基层院“四化”建设指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