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必勤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4-08-22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3〕384号)文件和《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姜保国的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严水玲的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庭欣的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万必勤为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邓会友为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本波为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附件:万必勤简历(略)
邓会友简历(略)
王本波简历(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