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赵永琴

日期:2014-08-22 来源:未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1962年12月,出生于松滋市一个农民家庭,17岁参军,在部队工作了20年。在部队,两次上军校,在校学习共4年,除在部队担任排长、指导员外,其余时间均在团、师和集团军政治机关工作,退役时,担任北京军区28集团军组织处副处长。2000年转业地方工作,在市委督查室先后担任科长、副主任、主任。今年4月,市委调我到统战部工作,11月调我到民宗局工作。

部队20年的工作经历,锤炼了我的斗志,磨练了我的性格,养成了听指挥、讲规矩、守纪律的品性,锻炼了我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兢兢业业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在市委机关工作10多年,在市委办公室这个平台,使我能够更多地了解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情况。在市委统战部和民宗局工作的半年多时间,使我认识到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这些工作经历和经验积累,为我认真履职,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努力学习,使自己的思想与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当成第一要务,特别是当前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思想、观念、举措、步骤,学习好、掌握好。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宗教政策事关党的大政方针的落实,事关地区稳定和民族团结,要下功夫尽快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便更好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二是依法履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维护稳定。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是民族宗教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当前,民族宗教工作有很大的工作量是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宗教工作也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法规精神,更加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在应对民族宗教的各种诉求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时,要更加注意运用法治手段,依法依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

三是加强团结,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市民宗局人员编制较少,且大都是老同志,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很突出。我市是民族宗教大市,工作对象的绝对数仅次于武汉、宜昌、恩施。因此,我将与同志们一道,边干边学,向老同志学习,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与大家共同努力,在尽量短的时间内,使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清正廉洁,树立克己奉公、清廉从政的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严于律己,政治上不犯糊涂,作风上求真务实,生活上不攀比、不放纵,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在单位树立清风正气,树立良好形象。

我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