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大对农业执法工作的监督

日期:2014-10-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农村委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对农业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法兴农护农,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以下从我市农业执法现状、执法监督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建议浅析认识和体会。

  一、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现状

  1、农业的发展正步入法制化轨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农业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实施了农业与农村方面的法律15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涉农法规60多件,加上省一级制定的地方性农业法规,国务院各涉农部、委、局颁布实施的规章以及其他一些涉农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已经初步形成了现阶段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农业、土地、水利、林业、水产、气象、扶贫、血防、畜牧、环保、科教、减负、税收等各个方面,涉及到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涉及到农村各个产业。因此,从总体上说,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农业各部门,十分注重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规范人。同时还加大了对涉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及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全市农业发展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2、坚持开展涉农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农村委围绕涉农问题开展了系列有效的监督。去年底,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年会,市直有关部门反映,近几年来,国家转移支付给我市农田水利、国土整治项目多、资金量大,但由于诸多原因,资金使用分散,没有发挥项目资金整体效益和体现国家投资预期。对此,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这个问题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几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农村委、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全市2011年以来农田水利、国土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送市委书记李新华、市长李建明批示,指定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方军组织相关部门,结合荆州实际,整合涉农项目,共同推进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和国土整治工作。

  二、执法监督工作上存在的不足

  当前的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六大监督体系,其中人大的执法监督是最高层次,最具权威的一种监督。应该肯定这些监督体系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是发挥了作用的,但总体来看,监督力度与实效离法制农业、人民群众的要求差距较大。仅从人大的执法监督工作来看,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未能做到“敢于监督”。有的人大工作人员是从党委、政府部门过来的,到人大工作后,有一种从“一线”退到“二线”的想法,认为人大工作是最后一站,有种“船到码头车到站”,尽量不要多得罪人为好的思想。因此,在执法监督工作上不愿意监督,不敢监督。

  二是很难做到“善于监督”。人大开展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是组织视察、调查、检查,而开展这些活动,经常是执法部门在遇到困难和阻力时上门约请,容易导致人大的一些活动偏离监督的本意,成为支持部门的执法工作的具体行为,最终支持的效力大于监督的效力。

  三是执法监督缺乏实施。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直接处理问题。在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如何解决,一般只能以批评、建议和意见的形式反映出来,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很难得到落实,久而久之便挫伤了人大开展执法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致使执法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是执法监督力度不大。当前人大执法监督中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即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

  三、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建议

  综上所述,农业执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经过调查研究拟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农业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农业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加强农业法制建设,不断为农业投入、技术创新和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等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才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2、切实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治农意识,大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整合执法力量,逐步实行综合执法;增加农业执法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手段。

  3、人大要加强农业执法监督工作。农业执法监督是人大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树立落实不好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今后的农业执法监督,一是要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二是善于把握重点,紧紧抓住农业与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三要改进方式、方法、实行上下联动;四是强化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力求实效。

(责任编辑: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