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分量

日期:2014-10-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人大代表是什么?宪法上说,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但人民的范围太广,我国有13亿多,不能直接而泛泛地表达这种属性。怎么办?人民把他的权力委托给代理人,让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实现这种属性,这就是人大代表。
  概括地讲,代表代表,一是“代”二是“表”。“代”就是代人民行权,“表”就是表示、表达人民的意愿,延伸出去,还要做时代的表率。
  人大代表的分量很重,重如泰山,因为她的背后是人民,是人民的利益和嘱托。人大代表不是想当就能当的,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一个名号。第一,必须是人民信得过的人,是值得托付的人,这是道德素质;第二,必须是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有奉献精神的人,这是政治素质;第三,还必须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所建树的人,这是业务素质。如果把人大代表作为一个跳板,带上了功利,本质上就把代表这个名号给玷污了,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投机分子。因此,选什么人当代表,怎么当好代表,就是一个大课题。往高了说,关乎社会、关乎国家、关乎民族。
  “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人民选我当代表”是前提,“我当代表为人民”是过程和要求,它蕴含着神圣的使命和责任。当代表为人民,关键是怎样“当”、怎样“为”?好说不好做!代表法规定,代表有七项职责,易发新主任对当好人大代表有“六好”(把好政治关、练好基本功、开好法定会议、参加好各种活动、提好议案建议、发挥好表率作用)的论述,各级人大组织都在积极探索和实践怎样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但归根结底,人大代表的作用首先得靠代表本身的觉悟、意识、责任、担当。
  那人大代表的分量来自哪里?她的力量和作用体现在什么地方?我认为源自于以下三个方面。
  人大代表的分量,来自法律赋予的权力。宪法总纲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同时,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如会议期间代表联名可以对“一府两院” 提出的质询或提出人事罢免议案,闭会后代表小组可以对某个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视察等等。因此,人大代表不是一般的社会职务,而是严肃的政治职务,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具有崇高的政治地位。
  人大代表的分量,来自代表承担的职责。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工作的成绩凝聚着人大代表的心血和智慧。以湖北省为例,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年来,制定、修改、批准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4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838个,对92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78项,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更是数以万计。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我们的省人大代表在参与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为湖北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人大代表的分量,来自人民寄予的期盼。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与人民群众保持着最广泛的联系。我市共有500名市人大代表,用660万人口去除,每名代表背后相当于有1.3万人。这个比例足以说明,人大代表一次手举得对不对,一个圈画得好不好,一次票投得准不准,一个议案提的精不精,关系到1万多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人大组织将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的重点,从联系方式、联系数量、联系效果等方面加以量化,并以此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标准。2012年以来,在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搭建的代表履职平台——“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中,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六进六访”和“八个一”活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誓言,代表的履职推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民生改善,代表与群众的心贴得更紧了,感情更深了。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说:中国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一位人大代表说得好:“人民选我当代表,是对我的信任,委托我代表人民建言献策;我不能只当个鼓鼓掌、举举手、划划圈、打打叉的代表,代表光环的背后,更多更重的是责任和使命”。我相信,随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大代表将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