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6-08-3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3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曹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黄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指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理念不够先进,氛围不够浓厚,精品名牌不多,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不高,品牌的科技含量不高,品牌建设投入较少等问题,必须再作部署,再加措施,切实发挥我市农产品的资源优势,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的占有率、认知度、影响力。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认识。品牌是质量的保证、信誉的凝结,农产品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核心。市人民政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效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实现荆州由传统的农业大市向现代的农业强市转变。

二、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制订、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本土,放眼全国,瞄准国际,主动适应市场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按照宜大则大、宜精则精的市场规律,做强做优荆州农产品品牌;坚持企业主体,进一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创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著名商标,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省名牌产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荆州新型农业;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为重点制定标准体系,推行标准生产,创建标准示范基地,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坚持政府引导,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财政、金融、税收等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措施,强化部门配合、协同共建,着力构造荆州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大力培育荆州的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保护农产品品牌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宣传推广力度。要宣传荆州农业标准建设,树立荆州农产品品牌的基础形象;要宣传荆州农产品生产基地,树立荆州农产品的健康、生态形象;宣传荆州农产品的环境、检测、监测工作,树立荆州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象;宣传荆州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树立荆州农产品的独特品质形象;宣传荆州农产品的建设主体,树立荆州农产品的社会形象;宣传荆州农产品整体和单个品牌,打造荆州农产品的区域优势、文化特色和益生益智形象。要广泛利用节会、展会、交易会等各类平台,充分利用图案、文字、卡通等各种形式,把荆州的农产品品牌宣传好、推广好。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