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6-07-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德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汉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开展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配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同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即将开展的“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指出,普法是全民守法的基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针对性不强、形式主义等问题,应引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不断加以改进。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

要按照全国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的基础上,围绕法治宣传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精心谋划、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普法宣传质量和实效。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规划组织实施力度,着力抓紧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七五”普法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突出荆州特色,形成荆州品牌,努力开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学校、企业等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条块结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协调协作的工作机制;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培育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创建志愿者活动品牌,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工作水平;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法治荆州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尽责等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

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在法治宣传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扎实做好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考试的试点推广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司法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做懂法守法信法的合格公民。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上,既要坚持抓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又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抓好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要及时将新颁布法律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要扎实开展荆州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在依法治理工作上,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积极推进平安荆州、法治荆州建设。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

要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民生,努力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众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传播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告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