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5-03-0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6月26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任万伦、段昌奉、刘爱华、肖夕映,秘书长柳军等3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朝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法院系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还存在着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观念淡薄,行政诉讼化解争议的手段和办法比较单一,非诉行政案件执结率不高等问题。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要进一步深化各行政单位对行政诉讼目的和价值的认识,正确认识行政审判在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推动依法治市、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扩大行政审判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意识,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改革创新。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服判息诉率。要进一步规范立案和庭审工作,优化和完善审判流程和审判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协调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协调处理的案件适用范围以及和解协议履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新办法。

三、进一步推进非诉行政案件有效执结。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实施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分工负责的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新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争取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共同提高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全面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对法官的多岗锻炼,打造一支既懂法律又精通行政工作的法官队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整体提升全市行政审判队伍素质,努力推进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