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直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和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2012年4月26日至27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幸正荣、邹崇炎、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3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副市长曾庆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焱清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直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和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保工作,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建设,在强化社保基金征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基金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良好。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大《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保的认知程度,增强职工参保的主动性和企业参保的自觉性,努力实现社会各类人群的全覆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扩面、基金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将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纳入企业的考核指标,对不缴或漏缴、欠缴社保基金的单位和企业,要依法处理,并不断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二、认真落实社保政策,规范医保基金收支运行。落实好荆政规(2012)1号文件要求,在方便参保人就医的基础上,加强对转院、报销凭证的管理,发挥基金的应有效能。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与医院的结算工作,科学处理医院、医保机构、患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保基金的投入和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确保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化解基金穿底危机。一是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二是要理顺参保对象,认真核定缴费基数,做到应核尽核,应收尽收。三是要加大对断保和欠费的单位和部门的追缴力度,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强基金各专户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保证专款专用。依法强化社保基金的征缴,加强缴费基数的审查和稽核,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做到财政、人社、地税、银行互联。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并健全内控监督制度,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高效。

请市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