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2011年8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幸正荣、邹崇炎、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3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江汉,副市长朱惠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军受廖焱清检察长委托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不断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查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推动了我市反腐倡廉工作,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贡献。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狠抓宣传教育,优化工作环境。要扩大警示教育范围,深入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深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认识,增强国家公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反贪污贿赂工作,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热情。

二、加大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抓好案件线索管理和信息情报建设,努力拓宽案源信息渠道;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特别是要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切实尊重和保障涉案人员的正当权益。

三、构建预防网络,强化源头治腐。要按照“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要求,扎实推进预防体系建设。客观分析和把握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发生。提前介入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动迁、土地征用项目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并将预防触角延伸到镇街甚至村居,努力构建大预防格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要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强化检察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素质以及检察工作保障水平,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的检察人员充实到反贪队伍中来,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需要。

请市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