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至29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幸正荣、邹崇炎、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4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惠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焱清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平成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发挥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作用, 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势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状况不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会议对市公安机关近几年工作的新进步、新变化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对公安干警肩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表示充分的理解。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对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当前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管理新方式,推进以社区警务、人口管理、旅店业管理为重点的公安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系,不断完善管理组织网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安管理格局。

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切实做好“六网一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街面、社区、单位内部等防控网络。坚持警力下沉,充实基层基础,因地制宜地建好社区和农村警务室,配齐配强社区和驻村民警,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新机制。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基层经费保障机制,把群防群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治安整治力度。要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力度,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肇事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和帮困扶助。扎实开展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机关、学校、幼儿园、金融场所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继续以“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工作为龙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抓大管小,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治安问题。

四、继续加强干警教育和管理。要在公安干警中深入开展党性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加强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教育与惩罚、效率与公正的关系,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搞好治安调解工作,使执法和管理的过程变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的过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营造关心干警、理解干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解决好干警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充分体现从优待警,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创造必要条件,为维护全市的和谐稳定多作贡献。

请市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