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万伦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及其劳动行政等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努力推进法律实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贯彻实施自觉性。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要突出重点,加大对企业法人和劳动者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要不断改进宣传方式,抓住一些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增强学习宣传工作实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签订率低的行业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要给予重点督促和指导。要加强中小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劳资双方协调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要制定和推广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强化劳动监察,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充分发挥劳动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对恶意、长期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企业要予以处理。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简化仲裁办案程序, 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公正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做好劳动保障队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政策业务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