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雷万林所作的《关于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坚持把贯彻实施森林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增收和服务“工业兴市”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森林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法的宣传。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不断强化全民森林法制意识,形成依法造林、依法护林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加大植树造林力度。要拓宽造林渠道,对荒山、荒坡、房前屋后、路旁渠旁、洲滩等宜林地要栽满、植足。湾子林的改造要与绿色家园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规划,高标准地建设好绿色家园。

三、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要尽快完成林权确权发证到户工作。要加强林木资源评估机构建设,开展林权抵押和森林资产保险等业务,逐步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推动林地、林木合理有序流转。

四、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化。要加大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拓宽生产领域,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深度开发。着力加强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建设,扩大加工资源。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把我市建成全省最大的林产品加工基地。

五、大力实施科教兴林。要针对我市平原、丘陵、山区等不同地理特点,加强苗木基地建设,加强新品种的开发与病虫防治研究,不断提高林产品质量和林地产出率。

六、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林业市场管理,坚持限额采伐制度,依法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对破坏森林特别是毁坏幼林的不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责任编辑: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