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物价局局长周正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物价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价格法》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价格法》,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价格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价格监督,为全面实施《价格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执法。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波动,对可能引起市场异动的苗头及时作出预警,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价格异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加强对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方面收费的管理,进一步落实“清费、治乱、减负”措施,全面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在举行价格听证会时,要体现公正、公开原则,对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听证会的参加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责任编辑: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