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局长李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及卫生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政策,联系实际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注意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协调监管作用,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将沙市区(包括荆州开发区)的农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解决这部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进一步整合中心城区卫生资源,有计划地将市一级、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医保范围,方便转诊、住院、结算。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三、要加强城市社区、乡镇、村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生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职能。

四、要认真研究解决尚未进入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惠民医院及窗口范围的城乡弱势群体的医疗卫生问题,让更多人享受到公共医疗卫生改革的成果。

五、进一步加强疾控、卫生监督及重大疫情的监测防治和禁毒防艾工作。做好市疾控、卫生监督部门与荆州区、沙市区的业务沟通和工作协调,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