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袁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机制,依法查处消费侵权行为,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自觉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消费者委员会要把集中组织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与抓好日常消费维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真正深入人心,切实起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要坚持不懈地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让制假售假者无立足之地,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受到惩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既要做到严格执法,有案必查,又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处罚。要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消各类合同中有损消费者权利的不平等条款,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

三、要进一步抓好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