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中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决定批准2005年财政决算,并对200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本级财源建设。用足用活现有财税政策,管好、用好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行业、纳税大户的扶持力度,培植骨干税源。财税部门要在搞好税源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加大主体税种的监控和征收力度,优化收入结构,着力提高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特别要提高工商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确保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进一步增强预算的法制观念。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直预算和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市直部门预算,必须认真执行。在执行中如需重大变更,按照预算法规定的范围必须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三、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征管体系,创新征管机制,强化支出统筹,实行公平分配,硬化支出约束,提高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力度。要充分运用有关中央新农村建设、中部崛起、困难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特别是加大争取转移支付进入基数的力度。

五、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市人民政府对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第6号《审议意见》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