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欧阳德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人民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报告中对存在的问题反映不够,原因分析不够,整改措施力度不够。经过表决,该报告未获得通过。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事关荆州经济发展的大局。市人民政府应正视人民群众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不高的现实,充分认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现状和原因,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着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二、市人民政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重管理轻服务、多头重复执法、以罚代管等,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办事效率不高、城区卫生环境差、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切实进行整改,对经济发展环境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要进行严肃查处。

三、市人民政府要强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完善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教育,使所有执法者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荆州形象”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打造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四、按照《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在适当时候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报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情况。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