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理财和监管能力。一是年度预算因上级转移支付或者因本级财政超收、减收,所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按预算法规定的范围应按照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尽量减少预算追加。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项目经费和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增强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的透明度,严禁挤占挪用。四是要加强对非税收入支出的监管,对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缓解部门间支出高低悬殊过大的现象。

二、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对市财政应作未作预算收入的资金,要限期全额缴库;二是对科技三项费、环保事业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审计建议,限期整改;三是对地税征收和缴库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建议,限期整改;四是对报告中提到的有些部门和单位违规收费、违规设立奖励基金、滥发滥支以及截留二、三级单位预算资金、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等问题,按照审计建议,限期整改;五是对政府投资的城建项目中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管理不严格,设计不合理以及部分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等问题,要督促整改,特别是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其他腐败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强化整改效果。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督促被审部门或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效果。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