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2005年对市本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本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05年对市本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将市直政府债务资金全额纳入市直财政管理。政府债务资金属财政性资金,政府举债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应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政府债务资金安全运行。

二、严格项目论证和资金投放。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债务资金建设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周期、项目效益、偿债能力等,真正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的地方,充分发挥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市审计部门要加大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力度,凡属用债务资金建设的工程,均要实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市政府对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

四、要建立健全诚信偿债的机制。市政府债务与市直财政紧密相连,市政府除加大对债务项目单位清收的力度外,特别要加强对城投公司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营运的监管,确保偿债所需的资金来源,尽量减少财政偿债压力。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