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13万人
日期:2014-08-07
来源:荆州电视台
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按照国家公布的绝对贫困线683元为标准,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孤寡对象予以重点保障,这一人群每人月均补助水平在50元—70元左右。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每人月均补助在30元左右,对因灾、因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将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高救助水平,确保每人月均补助不低于15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全市13万困难群众被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另外,民政部门还表示,今年将继续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多方面筹措资金,做好城市低保户廉租房、子女上学的优惠帮扶工作。
副市长刘曾君在会上要求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救援、救助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让贫困人群尽快享受到社会的温暖。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