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莅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4-08-21 来源:荆州日报

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人员来到荆州,对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王玲指出,要科学防治,严格执法,将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市长李建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段昌奉陪同检查。

自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荆州市环保委员会,建立了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去年6月,市政府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今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和《计划》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5%以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在座谈会上,王玲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荆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她说,荆州注重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率先在全省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将抓环境和抓发展有机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经验和做法,值得在全省借鉴与推广。

王玲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继续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整治,摸清市情,找准问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严厉打击,切实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要将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机动车辆尾气、燃煤锅炉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力度,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李建明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作了汇报。他说,荆州注重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下心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去年,我市共完成废气减排项目82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分别削减6.5%和14.15%。今年,全市安排实施废气减排项目41项,预计可实现减排量二氧化硫2174吨、氮氧化物742吨。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楚天都市佳园、国电长源、世纪天源、东信药业等企业,对我市开展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煤改气等方面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责任编辑: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