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共筑学生安全堤防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学校选配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

日期:2014-08-07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近日,荆州市沙市中学在其学校党员活动室举行聘任仪式,正式聘请荆州中院法官黄灿为该校法制副校长,杨权、许沁芳为法制辅导员,聘任仪式上,沙市中学校长邓北平向黄灿、杨权、许沁芳颁发了聘书,并与三位同志就下阶段该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开展了交流,三位法官均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院宣传教育工作。

随后,法制辅导员许沁芳为该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法制宣传讲座,该讲座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防范校园人身损害为主题,针对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知识匮乏等特点,以案例的形式,采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引导学生树立法制观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整场讲座通俗易懂、内容新颖,不时博得广大师生的阵阵掌声。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级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荆州中院与荆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综治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为学校选配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其中该院法官黄灿、郭莉、宋治国分别被沙市中学、沙市东区联校、荆州市钢管厂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他们将定期为师生上法制课,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预防犯罪的能力,并协助学校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他们均表示,此项活动对孩子、对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够以此活动为契机,使法院与校园携手为青少年筑起一道安全堤防。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