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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全面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活动全面开展、有序进行,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易法新
副组长:张文政 任万伦 刘爱华 肖夕映 柳 军
成 员:李早德 张 伟 郭奉毅 王克梅 潘 莉 贺惠雨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和市委第七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
2、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机关教育实践活动。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建立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柳 军
副主任:李早德 潘 莉 易卫东 张 涛
成 员:邓春龙 李亚玲 胡梅娣 王 炜
(二)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汇总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2、加强联系,保持与市委第七督导组的沟通与协调。
3、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及时检查、指导活动开展。
4、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5、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反映动态,交流活动经验。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4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