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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学习制度

日期:2015-08-31 来源:未知

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机关党委适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经济、科技知识。

二、机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一般在每周四进行。

三、机关党委负责制定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主持重要文件的学习、专题辅导、支部交流。机关各支部要根据机关党委的安排,编制相应的年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干部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活动。

四、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纪律,集中思想,踊跃发言。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场,有事必须请假。每人每年要联系实际写出一定数量的学习心得并作好学习笔记。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同志,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

五、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由办公室人事科作好学习记录和考勤。要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学习出勤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