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9-02-0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预算工委在常委会及分管主任的领导下,在各委、办、室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和本委年度工作任务。

一、强化日常预决算审查监督

我们按照《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关于预决审查监督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常委会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搞好收入调研。年初,我们与财经委一道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深入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听取他们对上年收入完成情况和本年收入安排情况的汇报。在认真分析税收政策和税源的基础上,对各种税收增减因素进行核实,确定全年的收入基数,为审查年度预算收入奠定了一定基础。

2.认真做好年度总预算和市直部门预算的初审工作。一是提前介入。年初,我们与财政部门就市级总预算和市直部门预算编制中,如偿债预算的编制、各种专项经费的设置、对个人政策性支出保障等重大问题多次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预算审查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重点抓好支出预算的审查。我们坚持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各项支出是否安排到位,各类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细化到具体项目。个人政策性支出安排情况、上级新增转移支付和本级增收收入以及个别部门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情况,社保基金上年收入及本年度收支安排及各险种收入安排作为审查的重点。在初审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报告,分别向财经委全体会议和主任会议进行报告,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级总预算和市直部门预算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最终市直部门预算在常委会上获得全票通过。三是坚持和完善预算变更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08年,我们针对市级总预算、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市直部门预算调整、市级总预算调整和2007年决算变更等重大事项,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及时督促财政部门分别于今年元月、3月、12月四次向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报告。提高了预算编制执行的透明度。四是注重人大预算监督的制度建设。按照《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关于预算变更的规定,我们在考察学习省直和武汉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草拟了《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市级预算超收(支)调整比例的决定(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后,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市级预算调整奠定了法律基础。

3.认真做好2007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我们结合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将2007年市级决算审查的重点放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项支出是否执行到位,上年度列支转暂存拨付情况、本年度列支转暂存情况、各种专项支出执行情况和上级新增转移支付安排和执行情况以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初审结束后,我们及时将有关情况与财政部门进行了沟通并与审计部门进行了核对,确保常委会全票通过2007年市级决算。

4.市直部门预算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2008年市直部门预算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主要特点是:一级部门的非税收入与部门收支脱钩,实行较为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幅度提高了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对个人政策性支出由财政全额负担;项目支出实行政府采购,并实行评估论证制度;部门预算支出实行严格的国库集中支付。通过上述改革,基本缓解了部门间收支悬殊过大、部门非税收入体外循环的矛盾,规范了部门的收支行为。上述成绩的取得与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有效监督是密不可分的。

二、重点抓好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

为了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年初我们在常委会分管主任领导下,深入审计部门就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方法进行了沟通和协调。要求审计部门要突出预算执行审计这一主线,审计的重点应放在预算收支、税收政策执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上年度列支转暂存拨付情况和市城投公司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和债务偿还情况等。六月上旬,我们又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排队,建议审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在六月下旬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市级预算执行逐年规范,多年屡查屡犯的问题逐步减少,审计预算执行监督的效果逐年显现。会后,我们又将委员们的发言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转政府督促整改。市人民政府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专门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并要求被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在十二月份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向常委会书面报告了整改结果。

三、围绕预算监督开展调研

按200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九、十两月,我们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采购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分别召开了采购人和采购供应商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调查,对市级政府采购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该报告在充分肯定市级政府采购10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诸如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政府采购效率不高,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加大《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力度,强化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加大对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的监管以及加强政府采购队伍素质建设等五条建议,该报告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肯定。10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随后我们又将委员们的发言进行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转政府督促整改,明年我们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四、深化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监督

下半年,我们围绕2009年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在向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的基础上,经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多次协商沟通后决定,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有以下突破。一是在细化预算编制上,在市直10个部门(均为一级部门)试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即实行较为规范的部门预算。二是将荆州开发区财政总预算和部门预算纳入主任会议审议的内容,使之逐步规范。三是对部门预算中部分项目支出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评审未通过和未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预算。四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数据库,实行滚动申报,滚动评审,逐年安排。上述工作的深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监督向实质性转变,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抓紧政治理论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除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外,还认真精读了三中全会文件,对科学发展观有新的认识和理解。更加坚定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发展地方经济、构建和谐荆州的信心。二是认真学习财税专业知识,除继续参加省人大举办的预算知识培训班外,还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实施〈监督办法〉》。同时还在常委会分管领导下赴省直和武汉市考察学习预算监督的经验和做法,为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高履职能力奠定了一定基础。三是完成了机关安排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仍然存在政治业务学习抓得不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做得不细、不全,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责任编辑 李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