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9-02-0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促进了对口联系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法律正确实施。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3至4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护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述云带领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围绕我市在贯彻执行残疾人保护法有关领导机构建设、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社会保障以及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市残联的汇报;召开了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部分残疾人代表座谈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实地查看了残疾人教育、康复等基础设施;抽查了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洪湖市等地的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报告。6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之前,我们深入到基层进行调查,收集人大代表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报告进行初审,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做准备。为了保证人大监督实效,12月份,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道理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和市建委的汇报,实地查看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改造情况。此外我们还配合上级人大开展了视察、检查工作。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简称“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及松滋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法院和市妇联的汇报,分别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及党政、科技、乡镇、企业等部门妇女代表座谈会,实地查看妇女权益保障设施及资料,全面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两法”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重视涉法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接待和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社会稳定,是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今年我们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0余件,900余人次。对于群众的申诉,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初访接待工作。对初访的群众始终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处理”,认真听取来访者诉求,耐心细致进行解释,稳定上访人情绪,对大量的上访者,运用法律和政策,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有60%以上的信访案件经过做工作后息诉息访。二是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在我们接待的信访案件中,有些上访人上访时间很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这些人上访时情绪比较激动,如果接待不好,就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如沙市区某居民因涉嫌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十年来一直到我委上访,反映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不当,实体处理有问题,反映法院对其提出的行政诉讼请求不予立案,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等,情绪十分激动,多次辱骂接待人员,还砸毁了我委的牌子。对于他的上访,我们非常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述云亲自接待,先后三次请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领导到人大研究,多次请来他的亲属共同作工作,还派人到公安机关了解接待和处理的情况,进行督办,尽量争取上访人的理解。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接访。我们先后就10多起信访案件,请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领导到人大进行联合接访,对信访事项进行研究或现场答复。如今年6月,我市某建筑公司到我委上访,反映法院执行时对该公司一宗土地和房屋拍卖不合法。上访人在法院和土地管理部门之间来回上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请市、区两级法院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组成员参加共同接访,对案件提出意见后交法院办理,支持上访人的正当诉求,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发挥窗口作用。涉法涉诉信访是人大了解社情民意和公安司法机关执法情况的窗口。对于群众的上访,我们通过定期总结,找出问题产生的领域、部位,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或向公安司法机关通报,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今年8月,我们就上半年涉法涉诉信访的情况专题向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主任会议的重视。 五是努力畅通信访办理渠道。为了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密切与承办部门的工作联系,互通情况,为信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今年我们研究转办信访案件58件,这些案件大都通过邀请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司法机关主动汇报或审查后进入再审程序等得以依法解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督办室,负责办理人大转交办案件,回复率达到了100%。

三、深入调查研究,拓展监督渠道。为了推动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我们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找准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对口联系部门改进工作。9月份,我们对我市贯彻执行劳动仲裁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劳动仲裁工作中存在的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等问题,组织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11月份对我市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情况进行调查,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召开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财政和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部分律师座谈会,调阅部分案卷,并就国家赔偿法贯彻实施中有关确认难及赔偿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10月,我们还在司法局召开了贯彻实施《律师法》座谈会,对律师反映在办案中存在“三难”的问题,邀请了公检法负责人参加学习了新修改的律师法、听取律师的意见,同时要求三家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办法,妥善解决律师阅卷难、会见难、取证难等问题。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水平。一是加强法律顾问组的管理和指导。我们严格按照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加强法律顾问组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组成员的作用。坚持每周定期安排一名同志到人大值班,为接待和处理涉法信访提供法律帮助。交办了有关咨询事宜。每次研究信访或者和公安司法机关进行联合接访时,我们都请法律顾问组成员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全年办理咨询事项21件次,召开法律顾问组会议研究信访案件17件次。法律顾问组的参与,为我们接待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同时也得到了司法行政部门及有关媒体的肯定,他们派专人到我市进行调研,并在《法制日报》上进行宣传和推广。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9月中旬,我们参加了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上以《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为题,交流了工作体会,其中有关联合接访处理涉法信访、通过调卷审查实行“类案监督”等做法得到了省人大的肯定。10月中旬,我们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赴湖南省株洲市参加了全国二十三城市人大常委会联谊会,会上以《提高审议质量,强化司法监督》为题,交流了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司法机关工作报告,提高会议质量的做法。此外我们还利用其他兄弟市人大到我市考察的机会进行工作交流。8月份,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带领公、检、法等单位的负责人到我市交流了对公安司法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实行调卷审查的做法。此外,为了加强监督法的学习宣传,我们还安排专委会的同志参与了市“五五”普法资料的编写,并负责监督法的宣传辅导工作。

总的来看,我委2008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力度不大,一些久访不息的信访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有些调查工作还不太深入。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予以改进。

                      (责任编辑 李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