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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促进对口联系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议题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列入专委会的议题
1、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护法》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2、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的汇报;
3、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工作;
4、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涉法涉诉信访的接待和处理
1、认真接待群众上访,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做好重点信访的转办、交办,加大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涉法涉诉信访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通报重大信访的接待和处理情况。
四、加强法律顾问组的管理和服务
1、组织法律顾问组成员参与重点信访的分析研究,及时为人大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2、安排法律顾问组成员定期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办理有关法律事项;
3、协调处理法律顾问组的其他事项。
五、加强联系和指导
1、加强各对口部门的联系与指导,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对口联系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2、加强对下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和指导;
3、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李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