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2008年工作要点

日期:2008-01-23 来源:本网

2008年,代表人事工委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中心以及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荆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1.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

2.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视察;

3.指导市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

4.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在荆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二、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

1.收集、整理、及时交办、认真督办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建议;

2.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3.做好重点建议的确定工作,会同有关专委会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落实。

三、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1.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月活动;

2.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定点联系20家代表开办的企业,力所能及地为代表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3.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按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安排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4.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市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四、为代表知情知政服务

1.为市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工作参阅》等刊物和资料;

2.联系、落实有关机关向市人大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工作简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法院、检察院有关工作资料;

3.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汇报材料印发其他未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

五、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抓好拟任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任前审计、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环节,办理任免手续;

2.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出缺补选工作。

六、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做好市人大代表的出缺公告和补选确认工作;

2.依法保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代表工作的联系与交流

1.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代表人事工作经验;

2.经常向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请示汇报工作;

3.加强与外地人大代表人事工作方面的联系与交流,组织各县市区人大代工委的同志赴外地学习考察。

八、完成省、市人大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