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

日期:2008-01-23 来源:本网
2008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继续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依法履行职权,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工作,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1.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防洪法》、《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水产工作情况报告。

二、加强调查研究

1.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前期调查,为常委会审议、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2.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关于“三农”工作重大部署开展专题调查。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行情况、气象探测环境工作、扶贫工作、畜牧业工作、农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

三、坚持跟踪督办

1.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进行跟踪督办。

2.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好涉及“三农”问题的代表建议。

3.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四、做好上下联系工作

1.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的视察、检查、调研工作。

2.及时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3.配合支持各专委会的有关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

组织农村委员会全体委员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监督水平。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农村工作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争取省人大农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同各县(市、区)人大农工委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农村工作经验。为建立和谐荆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