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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思路 突出监督重点 不断增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实效

日期:2015-10-1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

市人大内司委的职责涉及内务和司法两大方面的联系、监督、服务工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做好市人大内司委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内司委如何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常态、新任务和新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是一个值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新课题。近两年来,荆州市人大内司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和省人大内司委的指导下,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增强工作实效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适应“三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发挥职能作用的新路径,我委着力调整和创新了工作思路。一是在指导思想上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增强实效。二是在工作部署上,把握新任务、新特点。通过采取广泛征求意见,专委会集体研究,与联系部门达成共识等途径,确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我市的实际,我委每年都确定了十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其中有2—3个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议题。三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顺应新形势、新趋势。充分运用视察、检查和调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专委会组成人员的优势和作用,在践行“三严三实”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仅去年以来,我委就为来访群众办理了10余件实事,促进了一些具体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二、突出“三大”重点,强化工作监督

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专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要求,我们坚持有选择、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了三个方面的监督。

1、围绕法律实施开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依据《监督法》的规定,对政府报备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备案审查。为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我委先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我委每年分别对4—5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在开展《劳动法》执行情况调研中,重点督促人社部门对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待遇、“五险一金”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在开展《消防法》执行情况调研中,重点加强了消防设施和通道的督办落实,引起各级政府和单位的高度重视。在开展禁毒工作调研中,针对我市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的特点,我委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后,会同公安局连续组织开展了常委会集中视察《禁毒法》实施情况、专委会专题调研、禁毒日集中宣传等三次大的活动,形成震慑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此外,还先后对《仲裁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牵头组织和参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特邀武汉大学知名教授为市领导、“两院”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授宪法知识、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并积极支持和参与了荆州区、沙市区开展的“马山民歌唱宪法”和法治文化赶集等活动。今年7月上旬,我委还参加了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通过开展上述活动,既有效地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又及时督促纠正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维护了法律权威,推进了依法行政。

2、围绕司法公正开展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创建“平安荆州”、“法治荆州”是全市人民的殷切期盼。我委对此十分关注。近年来,除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报告外,我委还先后对市中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办。为了切实加强对审判、检察等工作的监督,我委协助常委会组织了两次专题视察,提请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审判、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两院”机关强化源头治腐,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最近,我委还专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判决执行情况、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对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调研,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引起了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研究处理。

3、围绕民生热点开展监督,促进民生改善。内司委联系的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都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工作。为此,我委针对有关民生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了视察和调研。在市民政局视察时,主要针对全市优抚对象多、低保人数多、保障标准偏低、政策难落实等问题,提出了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提高低保标准和优抚服务质量等意见建议。在市人社局调研时,重点就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加强社会保障和执法维权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与对策。在市残联调研时,除督促市政府帮助市残联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外,还一再呼吁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此外,我委还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效能等意见与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把握“三个”关系,增强工作实效

市人大内司委属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管理层级,既要与所联系的部门经常打交道,也要时常接待涉法涉诉的来访群众,且还要随时准备接受常委会有关领导的指令和查询。因此,要增强工作实效、提高服务水平,必须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照顾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在实践中,我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系,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

1、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着力提高监督效能。为了做到“真监督、真支持”,助推“一府两院”工作,我委按照转变作风、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在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方面下了一番功夫。首先是在选择监督议题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坚持做到“三个围绕”,即围绕事关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平安和谐的重要部署进行选题;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选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同时,充分尊重有关部门的意见,使选择的议题必须是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其次是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坚持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确保监督不越位、尽职不失职、解难不为难。这样,就有利于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和谐局面,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

2、把握好遵纪与守法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后,我们曾经对开展司法监督产生过疑惑和迷茫,认为开展司法监督的度把握得不好就会有干预司法活动之嫌。后来,通过认真学习思考和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后,我们深深地感到,遵守有关规定与依法监督并不矛盾,只是“纪”比“法”严,“纪”在“法”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我们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员,就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对于中办的《规定》,我们各级人大不仅要认真执行,而且要带头执行,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干预司法活动,均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过去我们是这样做的,现在更要这样做。所以,在开展司法监督中,我们坚持做到了既严格遵守中办《规定》,又依法加强司法监督。具体地讲,就是继续实行事后监督、集体监督和转办、督办、不自办等三项监督原则不动摇。对于涉法涉诉信访和来访,我们坚持了热心接待,耐心解释,认真办理和重点督办。去年以来,我们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2件(次)、271人(次),共交办信访件25件。我们先后多次与市中院、市检察院以及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就有关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研究和协商,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使有些案件得到较好处理,使有些久拖不决的案件息诉息访。同时,对4起劳动纠纷和医疗纠纷上访案件进行了交办和督办。有关部门已将有关处理意见和情况向我委作了专题汇报,结果较好。

3、把握好服从与服务的关系,着力增强工作合力。做好人大内司委的工作,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还必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依靠上级的领导和指导。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了“三个服从”和“三个服务”。一是服从市委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如市委要求人大在推进项目建设方面做一些工作,我委就要积极响应,从司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角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二是服从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搞好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我委在开展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中,不仅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而且还尽量争取领导参加有关活动。实践证明,专委会的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和基本思路超前谋划,认真开展,人大工作才能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三是服从省人大内司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指导,为上下联动开展有关工作搞好服务。凡是省人大内司委布置的工作,我委都不折不扣的完成。近年来,我委已先后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对《消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以及有关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征求意见等工作,并撰写了有关专题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