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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日期:2015-04-2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论述摘编》的几点体会

刘爱华

最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系统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结合人大工作和思想实际,谈三个方面的学习体会。

一、思想认识要更深

习总书记去年底在江苏调研时,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从“三个全面”到“四个全面”,增加的“全面从严治党”,正是习总书记论述摘编的主要内容,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坚强信心、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我们深入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要克服“三种思想认识”。一是克服“事不关己”的思想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人大不能置身度外,特别是不能片面地认为,这主要是各级党委抓的事情,人大只要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我们应当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担当,把论述摘编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肃性,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违反政治纪律的现实危害性,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人大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二是克服“清水衙门”的思想认识。人大虽然没有处在经济建设“第一线”,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无孔不入,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众所周知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就是一起违反宪法、违反党纪、集体拉票贿选的典型案例。50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400多人被立案查处,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一定要坚持政治道路、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牢记政治使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定性、严肃性和自觉性。三是克服“歇一口气”的思想认识。人大的老同志比较多,去年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家针对“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要进一步打好“持久战”,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继续把防线设置在反对腐败上,把重点放在作风建设上;进一步打好“攻坚战”,认真查找那些潜意识里认为可行,实际上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进一步打好“歼灭战”,择机“杀个回马枪”,不时“开展回头看”,抓大不放小,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二、责任落实要更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习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带头认识政治生活新常态,适应政治生活新常态,引领政治生活新常态,始终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总根子,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留工作死角。要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既要做到自廉,又要做到群廉,保护干部不出问题、健康成长。要健全民主测评制度,用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估、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党组成员与常委会委员、机关党委成员与机关干部,要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强化法纪意识,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党员,明辨是非,抵制歪风,弘扬正气,共同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要更好发挥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监督作用,抓细抓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用制度管理干部,用制度规范行为。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四风”问题明显好转,但我们丝毫不能松劲,必须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和传染性,更加严格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更加严格地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抓好“三公”经费、办文办会、学习考察等方面制度的落实,健全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发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以责任传导的“倒逼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真正让每一名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工作结合要更紧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民意机关,对此责无旁贷,必须有所作为。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反“四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到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不搞变通。在实际行动上,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市委的决定,执行市委的决策,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坚持推进法治荆州建设。法治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人大要加强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要产业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和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公共服务的监督,通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长江经济带战略在荆州顺利实施,为实现壮腰工程新跨越,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扎根在基层,生活在群众中间,最方便倾听民声,更容易掌握情况。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要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让基层的声音能够顺利反映上来,上级的精神能够及时传达下去。要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在各自工作领域内,促进党风廉政制度更好执行和落实,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制止。要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代表们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遵守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廉政纪律等行为和举措,引导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的社会新风尚。

(作者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荆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