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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查统计法执法情况

日期:2014-07-28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记者李新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近日将分赴内蒙古、辽宁、浙江、重庆等地就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任组长。同时
,委托天津、山东、湖北、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今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贯彻实施统计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是否存在领导干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的问题;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否适应形势的需要,是否能保障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是否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报表及基层填报负担情况,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情况等。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及走访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切实掌握统计法实施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会议上说,二十多年来,在统计法的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下,我国的统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对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统计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要通过执法检查,总结各地实施统计法的好经验,了解统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改进执法的建议,进一步推动统计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