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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民意应成为官员自觉意识

日期:2014-07-28 来源:《人民日报》

  据报载,湖北省老河口市日前进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2名局长、7名副局长在群众测评中称职票未达到规定的百分比,分别被免职或降职使用。“民意”在领导干部任免中实实在在发挥了作用,令人鼓舞。

  民意,就是人民群众的声音。作为人民公仆最敬畏的是什么?不言而喻是民意。因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党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广大人民群众,敬畏民意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实际生活中官员是否敬畏民意,前提是民意管不管用,百姓的声音有无价值。只有当群众意见成为评判官员政绩的重要准绳,甚至对官员任免去留有否决权,民意的价值方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凸显。有些地方的个别官员口口声声重视群众意见,但实际上“尊重民意”成了他们面对媒体的一种“表演”。这些官员之所以不怕民意,说到底是百姓的声音对他们没有多少制衡作用。而民意显得“疲软无力”,源于廉政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没有把群众的评价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之中,更不具有否决“乌纱帽”的威力。如此,那些唯上不唯下的官员怎么可能拿群众的意见当回事?

  把“民意否决”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制度实属必要,也很公正。干部选拔机制方面的缺陷,决定了有些官员缺乏对群众的敬畏感,他们往往对上负责对下却缺少责任心。只有当群众的声音和力量对官员的前途形成“威胁”时,他们才会对民意产生敬畏,这种敬畏恰恰是做好工作、为民造福的动力和源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几分得失?是否滥用权力?是否清正廉明?百姓看得最准,最有发言权。

  增强民意敬畏感能有效地遏制官僚主义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欲望冲动。有了民意敬畏感,官员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就会问计于民,慎重思考是否符合群众利益。这当然要靠自觉自律,更要靠制度约束和监督,制度是最敏锐的“侦察兵”和铁面无私的“紧箍咒”,老河口“民意否决”无疑就是一项可以借鉴的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