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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经济建设中要做到三个转变三个结合

日期:2014-07-28 来源:人民网

  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点,搞好人大工作,必须解放思想,把发展生产力作为

  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与人大工作的结合点,促使人大工作和作风实现“三个

  转变”:一是思想观念由单一的坐等提请审议,转变到围绕“中心”主动抓大事,拓宽监 督思路,改进监督方法,力求监督实效。

  二是工作重点由程序性的务虚监督转变到围绕经济建设和发展社会事业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大事、议大事。

  三是工作作风由“走走过场,办办手续”转变到围绕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保证审议效果。

  在工作实践中,应该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既突出民主法制建设又围绕“中心”,着眼法制,加强监督。二是抓大事议大事与抓重点结合。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大经济和大市场的观点,支持和保护加快发展的新思想、新事物、新举措。三是间接参与与加大监督力度结合。通过不同形式的参与,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解剖“麻雀”,服从人大对经济建设进行法制保障,民主决策和监督制约的工作需要,为加大监督力度打基础。这种参与是宏观的参与,并不是直接的参与和“干涉”,更不是“包揽”或代替。

  只有把握好这一点,才能使参与和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运行同步,互相促进。
(临朐县人大办公室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