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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日新法规实施知多少

日期:2014-07-28 来源:《人民日报》

  一、《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于2004年5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5次会议通过。根据该司法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除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应当依法先行申请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申请确认的是确认申请人。

  二、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重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公布,是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抚保障体系框架的基本建立。

  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8月发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规定中的十三类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四、《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今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五次行长办公会议和8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今年8月17日公布。《办法》对经销商汽车贷款做出了新的规范。

  五、《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发布。缺陷汽车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采用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

  六、《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

  由教育部9月颁布。该办法修改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认定凡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华人华侨或外国公民都可以申请汉语教师资格。

  (以上法律、司法解释及法规、规章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29日 第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