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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 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日期:2014-07-2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9月15日—17日,为了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200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参加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座谈会期间,出席会议的同志聆听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行了交流。今天,本报就此推出一期“热点与对话”。

  ———主持人 张涛

  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有巨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在实践中日益完善

  主持人:50年前,随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掀开了崭新的一页。50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和生命力渗透到人民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可代替的、巨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表现在:(一)它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尤其是保证了人民决定国家大事和决定国家机构领导人两项重要权利的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石,它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进而使人民从形式到内容都成为国家的主人。(二)它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于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50年间,我国所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无一不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定纲领、定目标、定国策,然后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动员全国各方面的力量,而以最高的效率实现的。人民代表大会表现出的动员、整合各方力量做大事的优越性是世界其他任何国家政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三)它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人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再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共同向宪法和人民负责的政权运转模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具特色的地方,同时也是它的最显著的效率特征。(四)它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五)它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和保持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党的决策和决策贯彻执行的统一,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唯一的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党对国家机构的组织领导,最终的程序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或决定程序。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对国家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是我党逐步探索的行之有效的执政方式。

  包信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0年前,上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上海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建立。半个世纪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年以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实践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上海各级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得到保障,人大的制度建设日益健全,地方立法硕果累累,监督工作作用增强,城市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正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动员群众、凝聚人心、完善发展环境、提供法制保障的重要方面。上海50年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与人民命运紧紧相连;这一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张宗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在实践中日益完善,充分显示了它的巨大优越性。我省和全国一样,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大大加快了全省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必须始终坚持三个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主持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石泰峰(中央党校副校长):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失去了灵魂,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可能丧失。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刘作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并且通过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作为执政兴国的基本依据,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地方人大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依法行使职权,制定法规和决定重大事项,将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并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贯彻执行。要坚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的制度,对于涉及行使职权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这样才能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曹康泰(国务院法制办主任):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坚持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负有神圣的责任。行政机关坚持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新一届国务院在总结我国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依法治国的要求,于今年3月22日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是贯彻落实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需要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制度建设中,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草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基层的意见。第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我国,80%的法律是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是行政机关坚持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第三,在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行使监督权是全体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集中体现,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坚持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姜兴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落实对权力机关负责的宪法原则,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法院落实对权力机关负责的宪法原则,首先,就是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这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和保证。其次,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三,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确保司法公正作为重点,改进和完善立案工作、信访工作,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排除各种干扰,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四,就是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按照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强化对法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加强对法官审判工作、审判作风的监督,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使法官队伍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做好立法工作

  ●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严格依法办事

  主持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董九洲(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做好立法工作。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地方立法工作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才能很好贯彻党的主张,妥善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问题。我们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始终依靠省委的领导和支持。1991年,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当时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省委作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国家立法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的报告》,就省委加强对立法工作领导,省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原则,报请省委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范围及程序,地方性法规批准等工作提出了意见。省委及时作了批转,使地方立法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加强。2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的立法计划都报省委批准,重要法规在制定前向省委汇报,审议通过前报省委原则批准。在省委的领导下,地方立法工作很好地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原则,坚持了正确的立法方向,有效地把党的主张通过立法变为国家意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卢钟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把握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是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依法履行职权,大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了,才能为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广东尽管经济发展较快,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仍然不平衡,部分群众生活仍然比较困难。对此我们始终给予高度的关注,通过办理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解决农村饮用水问题等一批议案,通过对我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情况进行跟踪视察督办,通过对农民减负、城市低保户生活保障、外来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项督查,并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等,推动了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信访申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去年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办理群众来信8584件,接待来访4176批12670人次,依法办理群众申诉控告案件980宗,就其中一批重点性信访案件和申控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或处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依法履行职责,从法律制度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重要的是要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规定。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全国人大机关以及在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不但自己要成为遵守法律的楷模,而且要通过我们认真的工作,保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论是立法、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切实体现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全国人大机关在这方面一定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出发,不断总结经验,注意吸取地方人大工作的成功做法,着重研究和加强对新时期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适时修改和制定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法律,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与时俱进 积极探索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不断完善地方人大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努力提高人大干部素质

  主持人: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地方人大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这是摆在我国地方人大面前的新的任务和课题。

  金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直辖之后,重庆面临加快发展的艰巨重任,中央交给重庆“四件大事”,即三峡库区百万移民搬迁、振兴老工业基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任务。党委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中央交办的“四件大事”,突出发展主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监督等职能,保障和促进了重庆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四件大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根据我市地方立法任务繁重的实际状况,通过对原四川省重庆市的法规进行移植和修订等方式,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同时研究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经过直辖后7年多的努力,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或批准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议决定、自治条例209件,其中直接涉及全市经济建设和“四件大事”的占60%以上。二是围绕涉及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监督工作,并注意提高实效。重庆兼具大城市与大农村、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的特点,城镇规划和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和发展等,一直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从1998年开始,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对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和其他1—3件法律和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加快重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步伐,并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

  索连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50年来,北京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共提出议案5500多件,建议38000多件。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一种基本方式。为确保代表民主权利得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去年重点抓了水资源保护、金融业发展、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就业和再就业、交通管理五大议案;今年还要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公共安全五大议案。这些议案的办理,对于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常委会在加强建议办理全程监督、办复后逐件审查、对办理不合格的建议重新补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多年未解决的难点建议的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头带队,现场督办,取得良好效果。

  崔林涛(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地方人大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时期,地方人大又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新的课题。地方人大工作要不断向前发展,就离不开探索,就要敢于实践,要在探索中完善,在实践中提高。近年来,我们在地方立法和监督等项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改进和探索,实践证明效果也是好的。在地方立法工作上,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主动性、灵活性,坚持急用先立,突出地方特色。例如,我们制定的《渭河流域污染防治条例》、《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就很有针对性和地方特色,有的立法还是全国各省中较早的,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我们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中,每年抓住几部法律、法规和一两个工作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和评议。在检查评议中,坚持事先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坚持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坚持跟踪落实,督促解决检查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以省人大为主,省市县人大按照各自职权三级联动的办法,共同检查评议。同时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开通专门热线,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增强了检查和评议的效果。

  牛绍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干部素质。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认真依法履职,把人大工作引向深入,我们始终把学习培训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从去年1月份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到现在,我们先后举办了三次培训班,对全省各地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共有698名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省人大常委会9个委员会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召开了全省人大法制工作、财经工作、科教文卫工作、农工委工作、内务司法工作、外事侨务工作、民族法制工作、环资委工作座谈会,对口培训了1000余名基层人大干部;去年以来,我们一共举办了6期法制讲座,请全国著名专家学者来昆授课,共有3000多人次到会听讲;在省人大机关内部我们坚持了每周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宪法、人大基本理论和制度、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行政许可法等,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此外,根据统一规划,全省各地市县也先后对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21000人次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