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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近现代的人权思想

日期:2014-07-28 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灿烂的古代文化孕育了自己独特的人权观念、思想和传统。在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儒家文化的人道主义传统中,以人道、“仁爱”待人,“先人后己”、“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点,都蕴含了独特的人权理念。儒家还提出了“四海之内皆兄弟”以及建立“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和谐“大同世界”的社会理想。而“据法听讼,无有所阿”,则表达了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领袖们曾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贵贱,均贫富”等战斗口号,充分体现了争取平等自由的精神。

从1840年鸦片战争,经过太平天国运动、戊戌维新运动、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直到五四运动,中国人民为推翻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为实现政治民主和社会自由、争取人权,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提出“同享太平之乐”,颁布《天朝田亩制度》,要求建立一种无剥削、无压迫的平等社会。戊戌变法开创了中国近代第一次人权运动。康有为、谭嗣同、严复、梁启超等人提出的“削弱君权、伸张民权”以及“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等丰富的人权思想,成为变法维新运动中的一杆大旗。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高举人权的旗帜,兴起了中国近代第二次人权运动。孙中山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以及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五四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提出“人权平等”、思想言论自由、个性解放和个人权利等思想,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主意识和人权意识,开创了中国人权史上的新纪元。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等新文化运动的代表,提出争取个人自由的目的是为了拯救国家与民族,使个性解放、个人权利、自由意识和人权意识广为传播,同时把外争“国权”提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使“国权”成为“人权”内涵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人权研究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