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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人大十大新闻评选

日期:2014-07-28 来源:《人民日报》
  1

  全国人大

  首次主办亚太议会论坛

  1月12日,亚太议会论坛第十二届年会在北京隆重开幕,23个论坛成员国的代表出席会议。本届年会是中国全国人大首次主办。

  经过11年的发展,亚太议会论坛现有27个成员国,是目前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地区组织之一。中国是论坛创始国之一。论坛坚持平等和开放原则,为推动各成员国议会和议员的对话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

  议案数量创历史新高

  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从3月3日秘书处议案组开始接收代表议案,到10日18时大会秘书处规定的代表议案提出截止时间,本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374件。这是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实行代表议案制度以来数量最多的一次,也是代表提交议案数量连续第四年超过千件。议案的质量和水平也较高。

  从议案的内容看,代表们关注的突出问题有:“三农”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问题,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问题,社会稳定问题等。

  3

  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

  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4日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等等。

  宪法修正案还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体现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已开始渗透到整个法制体系中,成为2004年中国法制进程中重要一笔。

  4

  修改《对外贸易法》

  进一步打开“外贸大门”

  4月6日,令人期待已久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外贸法对原1994年版外贸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自然人首次获得对外贸易权,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将被取消,对外贸易调查、预警应急机制、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新名词也出现在新的外贸法中。

  据介绍,这次全面修订外贸法,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按照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

  5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二〇〇七年香港特首不普选

  4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根据该决定,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200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的选举不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而采取由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办法。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

  此前的4月6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所作的解释,消除了对基本法理解的分歧,有利于正确理解和切实执行香港基本法,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6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创新形式检查“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

  4月底至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三农”问题为中心,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落实各项农业政策措施、金融支农等三个方面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和相关工作调研。把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结合起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创举。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创新监督形式,把执法检查与听取审议国务院工作汇报结合起来,于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

  7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这部走过10年立法历程的法律,2003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规定了行人优先通行、撞了不能白撞、肇事逃逸终生禁驾、交管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费等内容,体现了对生命的关爱,对百姓利益的保护,被誉为“以人为本”立法的典范。

  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该法的实施引起广泛关注。围绕该法的实施,社会各界对此展开了热烈的争论与探讨,北京等地通过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草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对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

  一部法律能引起如此高的社会关注度,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

  8

  全国人大常委会

  设立法规备案审查专门机构

  5月初成立的这个机构,名叫“法规审查备案室”。该机构由中央编制办批准,隶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该室不仅负责法规备案,更重要的是审查下位法和上位法的冲突和抵触。

  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仍由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五大机构可以提出审查要求,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提出审查建议。法规审查备案室所承担的职责是对这些审查要求与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9

  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审计报告“表示满意”

  6月2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作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8宗工程及征地案件、7宗金融大案,牵涉10多家中央政府部委局及国家级企业。这份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再次在全社会引发了“审计风暴”。

  25日,对这份敢于“揭短”的审计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批准2003年中央决算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对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同时提出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整改,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全面完成2004年预算。”

  10

  《行政许可法》实施

  带来政府“自我革命”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终结了北京长达10年的“就业证”的历史。仅今年一年,根据该法精神,北京市就取消了像这样的行政许可137项;市各委、办、局自行设定的所有资格、资质认证,也全部取消。

  《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它的正式施行,对政府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并确定政府审批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政府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7月1日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和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一起成为2004年光芒四射的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里程碑。

  11

  全国人大与美国会参议院

  建立交流机制

  8月初,美临时参议长史蒂文斯率团访华,启动了中国全国人大与美国国会参议院交流机制。这对加强中国全国人大同美国国会的经常性接触和对话、推动中美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此前,盛华仁副委员长于2004年元旦应邀访美,与史蒂文斯临时参议长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双方签署了建立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12

  全国人大信访会议

  肯定“贵阳模式”

  8月2日,全国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贵阳召开,肯定人大信访工作的“贵阳模式”。

  把行政、司法部门官员,人大代表和律师请来“坐诊式”参与接待信访,信访信息转化为人大代表的议案内容……独具特色的信访“贵阳模式”成为近年来人大制度创新中的新亮点。

  13

  监督法再次提请审议

  8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的修改情况汇报。这是监督法第二次上会审议。

  两年前的同一天,共有7章73条的监督法草案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

  草案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总结各级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听取工作报告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4

  “立法打包”

  一次性修改九部法律

  与行政许可法相适应,8月28日,9部法律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一次性予以修改。法律专家称,这既是保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也是一种新立法技术的运用。这种技术叫做“立法打包”,即用一个立法方案解决一批法律问题。这标志着我国立法技术的进步。

  这9部法律是: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和学位条例。上述法律中的一些行政许可的规定,已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应当对个别条款予以修改。

  15

  全国人大五十华诞

  激动十三亿中国人

  9月15日上午,首都各界代表3500多人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集会,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同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6日在座谈会上表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关键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

  16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

  规范警察权

  10月22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草案在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既确保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同时进一步规范警察权的行使。

  草案增加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增加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提高了罚款处罚幅度,同时减少了对行政拘留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等。

  17

  首部《物权法》草案提请审议

  10月22日,物权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2002年12月首次提请审议的民法草案,开始实际进入分编审议通过的程序。法律专家说:“物权法和合同法是支撑市场经济的两个支柱。”

  草案对所有权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作出了完善。其中规定: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等。涉及保护私人财产的具体条款则包括: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等等。

  18

  “预选”被引入基层代表选举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行修改。

  根据修改选举法的决定,预选制度被引入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增加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条款,明确代表候选人可以通过见面会的方式回答选民问题;选民提出罢免当选代表要求的条件被适当提高;同时增加了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措施。根据修改组织法的决定,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也有所增加。

  19

  四类司法鉴定

  拟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

  12月25日,“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该草案中关于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管理内容等问题引起各方的争议。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该草案形成了二审稿并提请审议,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范围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和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20

  《反分裂国家法》直击“台独”

  12月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审议。4天后,会议经过表决全票通过议案,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草案以宪法为依据,紧紧围绕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了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这部法律草案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评选时间:

  1.公布备选名单:1月5日,在人民日报《民主法制》周刊和人民网首页公布。

  2.公众投票:1月5日—31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及网上直接投票的方式参与。

  3.评选揭晓:2005年2月,评委会根据票数统计和专家意见评出最终结果并公布。

  ●参评方式:

  1.信函/传真:将选出的备选事件序列号传真至010—65368495,或写在信封背面寄至北京市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法制组,邮编100733(信封和传真右上请注明“2004年全国人大十大新闻评选”)。

  2.将选出的备选事件的序列号发邮件至minzhuhefazhi@126.com,注明“2004年全国人大十大新闻评选”。

  3.网站投票:请登陆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点击选中的备选事件。

  ●奖励方式:

  本报将从全部选对者中抽取部分幸运读者,在本报公布名单,并赠予精美礼物。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05日 第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