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在行动

日期:2007-12-26 来源:荆州日报
●记者 江峡 通讯员 李启斌 彭林 实习生 李姜江

【新闻背景】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补签劳动合同,是我市中心城区改制企业或新开办企业在用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些企业以改制、招聘下岗工人为借口,不与招收的员工签劳动合同;有些企业以试用期、临时工、没有城镇户口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些企业以所谓的劳动派遣、劳务分包方式,规避劳动合同制度。这些行为,有悖于《劳动法》,无疑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市人大代表李昌林等提出了《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督查的建议》。他们在建议中反映,随着“国退民进”、“抓大放小”等一系列国有企业改制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市属和区属的原国有改制企业和逐年新成立的工商企业,其体制基本上变更为民营企业或以民营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而承担着这些企业主要生产任务的职工,无论是原企业改制留存下来的,还是根据生产需求新近招聘的,其身份均为临时工、合同工,大多数用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应用工法规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更无从谈起与正式职工一样,享受应有的其他社会福利待遇。这些人大代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险问题,还正当权益于企业职工。

针对人大代表关于加强企业用工督查的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劳动保障监察品牌。他们采取劳动保障年检、专项监察和查处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等措施,对所管辖范围内的3500多家用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今年重点检查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通过年检,被责令补办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共71家,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的单位共174家,补签劳动合同1.85万份,补办劳动合同签证手续0.8万人,补办职业资格证书3850人,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98万元。

过去,由于建筑领域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致使一些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标后,往往将工程肢解,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再加之各包工头既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与招收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施工资质许可,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该局从规范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入手,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用工责任和工资支付责任。为此印发了适用于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的专用劳动合同书,下发了《关于在建筑业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推行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牌制度,以及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支付公示制度,认真查处和纠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558件,涉及农民工人数5400多人,拖欠总额为925万元,已清欠896万元,清欠率为97%。

在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监察活动中,该局成立工作专班,举办宣传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并与清欠小组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在两节期间,与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清欠行动作了统一部署。今年3月,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调整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用人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责任,强化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监督检查责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受理劳动者的投诉举报,在接待中坚持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坚持接待、登记、立案、调查、处理一整套监察程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市劳动监察支队共受理案件330件,及时处理了市直某单位120多名员工关于工资偏低、加班加点问题的投诉;国有某企业100多名临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没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投诉,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建设和谐荆州出了一份力。

同时,还通过主动巡视监察,及时查处了一些违法侵权行为。全市共查处童工案42起,清退童工115人,为劳动者清退各种名目的风险抵押金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2500户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1800多条次;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规定的用人单位15户,督促用人单位补办职业资格证书1350人次。全市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23件,责令限期改正133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8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05份。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