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06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7-02-1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市人大城环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在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专委会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重点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1、召开与市政府对口部门联系会议。3月上旬,城环委召开与市政府对口部门联系会议,通报了2005年工作情况,讨论了2006年工作要点。各对口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本部门2006年工作重点,并对市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2、检查《人民防空法》执行情况。 4月中旬,城环委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中心城区和6个县市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要加大对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和群众防空组织在平时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中的作用等建议。
  3、对我市铁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5月下旬,城环委主任委员吴庭欣、副主任委员张桂华听取了市地铁局的汇报,并实地查看了铁路道口建设情况。视察组建议市地铁局一是要做好汉宜铁路开工的准备工作;二是积极与多方联系,争取荆岳铁路采用南线方案;三是科学规划,认真做好汉宜铁路荆州客运站选址工作;四是继续做好荆沙铁路的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建设汉宜铁路和荆沙铁路的联络线。
   4、对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城镇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城镇土地收购、储备、经营工作,7月中旬,城环委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投公司等部门的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我市房地产用地情况。调查组建议市政府要增强保护好基本农田的自觉性,制定科学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认真做好土地收购中的拆迁工作,加大基本农田整理资金管理力度,搞好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5、对《电力法》、《电信条例》实施整改情况进行检查。2005年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我市贯彻落实《电力法》、《电信条例》的情况,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为了检查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7月下旬,城环委对我市电力、通讯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了解到,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在落实常委会建议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显著。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联通、移动公司要不断加大投入,继续改进技术手段,彻底解决通讯网络覆盖有死角和边界漫游纠纷问题,逐步减少垃圾短信和短信陷阱。二是电信公司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大投入,继续做好“村村通电话”和“乡镇通宽带”工程。三是供电公司要力争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的支持,逐步解决国有农场电网改造遗留的问题。
  6、对交通建设情况进行视察。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崇文、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吴庭欣赴洪湖市、监利县和江陵县,实地察看了东荆河大桥、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随岳南高速公路以及江陵县乡镇公路建设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视察组强调:交通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地方政府要为项目建设提供好的环境,创造好的条件;施工方要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于乡镇公路,不但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要加强对老百姓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保护公路的意识。
  7、对《城市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为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城环委对我市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调查组建议:一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的城市规划法律意识。二是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规划起点要高,城市定位要准,布局结构要合理;严格控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注重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要广泛征求民意,使总体规划更符合荆州发展的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未经批准更改城市规划的现象;要遵循“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先施工后规划,也不能随意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要严肃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的案件,遏制有法不依现象。四是加强协调和督办工作。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问题,政府应抓紧研究,协调解决,做到城区规划一盘棋、一支笔;政府要尽快出台“四线”(红线:道路,绿线:绿化,紫线:文物保护和历史街区,蓝线:水际)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8、认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12月20日,环资委组织了市直第六代表小组的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副书记盛国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崇文、幸正荣作为代表小组的成员参加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庙湖、护城河水污染治理;拍马纸业集团污水处理以及西干渠整治情况,并听取了市环保局的汇报。从视察的情况看,由于市委、市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及时关停了9条造纸生产线,断绝了上游的污染源,通过生物治理,庙湖水质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但西干渠、护城河污染仍然比较严重。视察组建议市环保局要突出重点,加强监测、督办、执法力度,逐步改善我市环境状况;要认真研究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运用市场运作的方式,制定可行的具体方案,为市政府当好参谋,并结合旅游资源开发,把护城河建设成重要的旅游景点。
  此外,专委会还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协助常委会做好有关工作。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评议调查,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情况进行了检查等。

  二、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立法调研和检查工作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调研和检查活动,一年来,专委会积极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对《湖北省反窃电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4月份,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谷玉川一行到我市进行《湖北省反窃电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崇文、副市长李祖新、城环委主任委员吴庭欣参加了调研。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反窃电的执法主体、窃电行为的认定、窃电量的计算、法律责任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二是对我市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调研。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玲芝率领调研组来到我市,对我市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副市长张其宽和城建环资委部分成员参加了调研。针对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立法工作,我们提出了新法要突出政府加大对新墙材企业扶持力度,出台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配套的优惠政策;政府要严格墙材产品设计、施工过程和验收管理,严格产品质量、价格和墙材生产企业准入等意见和建议。
  三是对《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6月份,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水文、刘保才带领调研组一行来到荆州,对《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条例》的重新修订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市的燃气门站、CNG加气站、龙腾液化气站等燃气企业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对《条例》的修改意见。
  四是对《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进行调研。6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率领立法调研组就《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来荆调研。调研组对先行集团、物兴出租、沙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进行了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崇文和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吴庭欣陪同调研。我们提出了降低农村客运经营成本、规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许可、明确对违规检测站的处罚限度等建议。
  五是对我市重点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0月份,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水文、汪定国等一行,对我市重点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崇文和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吴庭欣陪同检查。检查组对荆州区川店镇紫荆村,松滋市刘家场镇的三堰淌村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我市重点镇规划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不断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专委会人员认真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有了更深的认识。使专委会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我们结合专委会工作实际,对《监督法》和修改后的市人大常委会各项规定、办法以及城建、环境资源保护、交通、人防、电力、电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三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专委会人员以勤奋学习、努力实干、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四是加强与省人大环资委和各县(市、区)人大和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一年来,我们围绕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实效还要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和常委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要进一步增强,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2007年,我们要继续努力,力求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