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

日期:2007-02-1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重点法律的监督和工作监督
  1、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视察《防洪法》的执行情况、农村安全饮水情况和新农村建设情况。
  2、对《森林法》、《渔业法》贯彻执行情况和扶贫工作进行检查。

  二、加强调查研究
  1、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主题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就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扶贫以及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行调查,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具体建议。
  2、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的议题、视察活动进行前期调查,为常委会审议、视察工作提供依据。

  三、加强督办工作
  1、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和视察提出的意见进行跟踪督办。
  2、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好涉及“三农”问题的代表建议。
  3、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各专委会的有关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按照中央、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监督法的有关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积极争取省人大农村委员会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同各县(市、区)人大农工委的联系。切实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沟通,充分发挥农口部门人大代表的作用,为他们履行职务提供帮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