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刘明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4-04-2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刘明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

刘明科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汪雯琪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韩张莉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正腾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光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莉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潜安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刘明科等同志简历(略)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