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2年12月13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李翠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抓好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的审议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解决风险隐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升政治站位部署审计整改。今年,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对审计上报的报告、专报等材料,市领导先后12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监督,全程跟踪督办审计整改。将落实审计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边促、边审边改等方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整改。同时,不断强化跟踪检查责任,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另一方面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通过建立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实地检查整改效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等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的放矢,取得明显成效。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同步追责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已立案7起,追责问责7人。

(三)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落实审计整改。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抓手,既查找管理漏洞,又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做到整改问题、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查出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6项,系统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142项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11月底(以下均为截至11月底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124项,占比87.32%,其余18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共整改问题金额262385.3万元,其中:上缴国库77865.87万元,统筹盘活存量资金23324.47万元,促进资金拨付27551.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303.26万元,扣减结算不实工程款36098.52万元,调整会计账目等规范管理96241.98万元。

(一)市直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市直决算草案中非税收入编报不够完整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分批次将滞留在非税汇缴户的非税收入73742.39万元全部缴库;区结算上解残保金1518万元已在决算报表中单列反映。

2. 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能细化编入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专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在编制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将结合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及上缴利润方式,合理编制预算收入。

3. 关于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垃圾处理费等部分收入征缴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资规局已向4家公司多次下达土地出让价款和利息催缴通知书,与税务部门共同加大催缴力度;市城管委编制了《荆州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启动重新制定荆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程序,正在测算具体标准。

(2)针对部分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正在对社保专户内结存资金进行清理,对不再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缴入国库。二是市财政局正会同市人社、医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对并分析历年收支及结余资金差异原因,结果认定后据实调账处理,同时,制定统一收入记账口径,建立定期对账制度,确保账面数据一致。三是市财政局在2022年政府预算中,已将连续结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结余资金18700.68万元收回统筹。

4.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亟待完善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未能突出支持产业发展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国资委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提高对企业的预算支出力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2)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将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合理、精准、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调整预算,提升执行率。二是市政府国资委和市养老保险管理局正在配合核实历年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财政兜底情况,将于2022年底前解决财政垫款3936万元问题。三是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退回多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5.77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的问题。

市文旅局等3家单位已在2023年部门预算中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和绩效考评目标,规范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物业管理费等预算。

2. 关于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针对预算执行不严格、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4家单位已制定或正在完善经费支出管理等制度,今后将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落实预算调整程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荆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已与市司法局签订协议,合理分担合署办公相关费用。

二是针对10个项目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人防办等5家单位已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相关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每月通报等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针对有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问题。市发改委“航运补贴专项”项目已根据市财政局工作安排,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绩效评价。

3. 关于财经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已修订完善了关于采购、维修、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专题学习,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2个项目已完成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二是针对部分资金应缴未缴市财政、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市物业管理中心正在对滞留住宅维修资金专户的房改售房资金进行梳理核定,拟逐步将厘清的资金分批转入财政非税房改资金专户;市教育考试院等3家单位已采取办理公务卡、考试劳务费直达个人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是针对报销票据不合规、手续不完备、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等9家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收回违规报销的费用5.83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规范会计核算;市建管中心等4家单位通过清理往来款项,已退还履约、拆迁等保证金167.64万元,收回个人欠款0.86万元;市文旅局等3家单位正委托第三方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4. 关于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等3家单位已补记固定资产409.17万元,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了登记。

二是针对资产处置不规范、下属单位资产未及时清理移交等问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收回租金0.25万元,按照规定对57间出租门面进行了评估;市发改委下属原荆州市价格认定中心相关资产已经中介机构资产清查,划转到市发改委机关统一管理。

(三)经开区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滩桥高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经开区将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科学运用绩效评价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 关于财政收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

经开区联合乡街道办事处2021年利息收入167.9万元及社区资产出租收入31.38万元已缴入经开区财政局指定专户。

3.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经开区正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对使用结果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对应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4. 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不够的问题。

经开区联合乡街道办事处和滩桥镇已分别将存量资金1278.39万元和2312.82万元,缴入经开区财政局指定专户。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全市民政部门已将特困供养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已向161名困难群众补发医疗救助待遇29.84万元,向65名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大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16万元。二是针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全市已取消159名不符合条件对象的相关社会救助待遇,核销49名已死亡人员待遇,共追回资金20.54万元。

(2)关于救助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本级及沙市区财政部门已足额拨付救助资金719.57万元;全市已追回扩大范围支出917.56万元。

2. 福利彩票公益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的问题。洪湖市已将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出台了《洪湖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江陵县已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将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细化到部门。

(2)关于部分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洪湖市已分配福彩公益金622万元;石首市民政局已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项目已按进度启动实施;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已拨付福彩公益金686.1万元。二是针对项目执行率低,结余较大的问题。市本级及3个县市民政部门已使用项目资金238.22万元,财政统筹或调整项目219.18万元,正督促其他项目按进度实施。三是针对违规统筹福彩公益金的问题。公安县正在规范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将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3)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个县市已制定福彩公益金使用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管理。二是4个县市区民政及残联部门已公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三是市民政局责成项目管理科室对类似项目开展举一反三和自查自纠,督促项目承接单位强化服务精细化水平。

3. 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6个县市区已分配体彩公益金948万元,剩余1433.92万元已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二是市文旅局加强对二级单位的指导,松滋市制定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体彩公益金使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资金结存较大,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全市财政及文旅部门加快资金安排使用,已拨付使用资金1020.48万元,同时建立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3)关于管理机制不健全,项目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市文旅局正着手制定荆州市体育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细则,细化和明确使用范畴、管理流程等内容,对专项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并督促相关县市区建立完善有关项目建设、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二是市文旅局已建立体育器材管理台账,并对44件(套)账外资产盘点清理后纳入财务管理。

4.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增殖放流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的通知》,对全市增殖放流活动程序、物种和水域、监管措施等进行全面规范,2022年上半年派人对市直及3个县市放流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管。针对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和洪湖市农业农村局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1人免职。

(2)关于增殖放流项目绩效亟需加强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增殖放流后续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放流期间加强水域巡查监管,确保放流效果。监利、洪湖2个县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加强项目与财务衔接,制定和完善项目及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滞拨专项资金问题再次发生。

5. 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已发文明确要求不能将通村公路等交通道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石首市已加大配套投入,提高建设标准。二是2个县市出台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监利市已核减和追回多付工程款152.53万元,对1名项目监管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突出的问题。主要是目标责任不明确、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项目实施监管不严格、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是各地完善出台考核办法,明确目标责任;3个县市已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治理规划,治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二是2个县市已追回用作机关工作经费的资金12.33万元;松滋市相关乡镇完善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3个县市通过推进工程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使用闲置资金6577.26万元。三是3个县市规范农村改厕和污水支管网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对违规转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全面开展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存在质量问题的户厕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石首市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6台闲置垃圾转运车已全部启用;监利市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发挥效益。

(3)关于乡村产业发展项目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3个县市出台制度规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对扶贫项目资产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分类制定并落实管护机制,确保持续发挥效益。二是5个县市已通过推进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拨付使用或统筹盘活资金11900万元;3个县市已追回骗取套取或违规拨付资金200.3万元。

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归集不到位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对接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提请其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中予以协助,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业主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缴尽缴。

(2)关于利息收入16880.38万元未按规定分摊到各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等分账户的问题。市物业管理中心正组织人员会同湖北银行工作人员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待数据核对无误后进行利息分配。

(3)关于维修资金低息、活期存储,收益率偏低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谋求多元化的资金收益方式。

(五)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房屋征收政策不严谨的问题。

经开区修订完善了3个片区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集体土地征迁项目住改商、事实经营房屋的认定及补助标准》,堵住了政策漏洞。

2. 关于对土地收储评估报告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

市城发集团制定了《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和收储管理办法》,加强对评估报告质量把控。

3. 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城发集团已与建管中心就新开工项目签订了代建协议,并明确了权责关系及代建费标准。二是市城发集团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水环境PPP项目报送财政预算评审金额占已完成工程费用比例已由5.7%提高到45.46%。三是对部分建设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荆开集团已制定计划按年度推进;市城发集团正与财政协商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利息分摊标准,标准明确后立即办理项目决算。

(2)针对项目报建审批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经开区住建局正在组织加快办理相关证件。

(3)针对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过程中,经开区已拟定方案对镍业南路在工程用砂涨价后按项目原回填土方价格结算;在结算复核中,已对天巨路外购土方工程量进行了扣减。

4. 关于项目投资绩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功能及效益的问题。市城发集团正积极谋划项目,调整经营方向,力争扭亏为盈。

二是针对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存在多计多结风险的问题。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等5家单位,已按审计发现的问题扣减结算不实工程款36098.52万元。

三、关于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截至11月底,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整改,但仍有少数问题由于时间、程序、历史遗留问题或客观条件所限等,尚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彻底。如经开区和市城发集团已竣工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整改需要一定期限;市住建局下属物业管理中心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清理、司法局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结算及决算等也还在进行中,等等。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正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全面落实。市审计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持续全面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促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为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