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0月27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项一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量情况。

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990.6亿元,负债总额267.22亿元,净资产723.3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1.2%、-3.8%;51.5%。其中:按管理级次上分,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267.19亿元,县(市、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23.41亿元,分别占比26.97和73.03。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0.9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89.69亿元,分别占比10.2%和89.8%。

(二)资产结构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流动资产277.94亿元,占比28.06%;固定资产净值210.81亿元,占比21.28%;无形资产净值14.54亿元,占比1.47%;长期投资0.77亿元,占比0.08%;在建工程40.89亿元,占比4.13%;其他资产22.25亿元,占比2.25%;公共基础设施净值(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范畴)416.63亿元,占比42.06%;政府储备物资0.4亿元,占比0.04%;保障性住房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范畴)6.37亿元,占比0.64%。

    2021年末,全市公路总里程2.81万公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7处,文物藏品21.84万件(套),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12196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

    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综四专”报告工作,国有资产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

    1.组织调研。根据《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市人大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调研工作。近几年,市人大领导分别对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市住房保障中心、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少儿体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长湖湿地等单位进行了现场调研。

    2.编制报告。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形成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向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3.落实整改。2021年11月,按照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出具的审议意见,狠抓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了《荆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3.平台共享。2021年首次将2017—2020年度已编制并完成审议的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及相关制度文件等上传“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了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二)加强资产全过程监管。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过程监管水平。

    1.资产配置从“紧”。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衔接,具体针对资产配置合规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控制非必要支出,提高资产配置绩效。2021年部门预算编审环节共核减新增资产配置计划3.7亿元。

    2.资产使用从“实”。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务部门、财政部门联动审核、监督机制,有效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确保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效益。2021年资产使用收入13345万元“颗粒归仓”,其中:市本级5738万元。

    3.资产处置从“严”。遵循“合法合规、厉行节约、公平公正、方式科学、程序规范”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和交易程序。明确主管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科学规范资产处置。2021年全市资产处置收入17032万元,其中:市本级8420万元。

    4.落实政策从“快”。为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精神,按照优化流程、免申即享、限期办理的原则,迅速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鼓励减免2021年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租金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减免2021年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市场主体租金的通知》,统一制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房租减免协议》。仅用一个月时间将减免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总额2635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247家,其中:市直减免1188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51家。省委省政府第五督察组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三)克难攻坚补齐资产管理短板。

    2021年,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针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三大类资产开展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

    1.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根据《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7号)精神,及时出台荆州市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对荆州市公路资产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了专项清查,荆州市率先在全省完成专项清查工作。截至2021年末,全市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已入账价值389亿元,其中:公路2.25万公里、桥梁2829座。通过开展公路资产清查,为向中央财政申报公路奖补资金奠定了基础,为公路资产信息卡和入账核算登记提供了依据,进一步夯实了国有资产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内容,为运维预算安排、新建项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荆州经验被中国知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刊物和荆州日报等登载、全省推广。

    2.开展在建工程专项整治。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开展在建工程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全市在建工程应转固数为54.32亿元,转固率100%。其中:荆州市本级26.7亿元,转固率100%。

    3.摸清公共租赁住房底数。2021年,荆州市财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情况调研,了解掌握全市公租房存量、公租房租金收入、资产管理等情况,提出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的建议,形成《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调研情况的报告》(荆财文〔2021〕72号),向省厅进行了汇报。截止2021年末,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数量为12196套,面积137.74万平方米,账面价值29.39亿元。其中:市直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数量为6448套,面积 37.38万平方米,账面价值 14.35亿元。2021年全市公租房租金收入3718.32万元,其中:市直2021年公租房租金收入 1520.85万元。

   (四)宣传贯彻新《条例》。

    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颁布以来,荆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条例》成效明显,获省财政厅高度肯定。印发《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编印《条例》500本、财政门户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组织编制《条例》培训课件,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培训450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管部门资产管理履责不够严,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重购置、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小单位没有设置专门岗位,没有专人开展工作。

    (二)资产配置不够规范。

    少数单位不按规定配置资产,频繁调整或没有编报资产配置预算,存在随意购置资产的情况。

    (三)公共基础设施清查未实现全覆盖。

    2021年对公路资产进行了全面资产清查,但对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清查工作暂未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修订制度。

    全面梳理中省新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改革要求,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修订完善荆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办法,提高资产管理质量。

    (二)规范管理。

    按照“谁管理谁登记入账”的管理体制机制,将市政基础设施、文物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健全管理制度,分类研究管理方式,明确统计口径,完善实物计价指标。强化部门协作管理。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积极推进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归口管理。

   将党政机关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全部交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逐步划转到市政府国资委,统一进行市场化经营,资产收益统一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原单位彻底脱钩。

    (四)系统对接。

    将资产配置流程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三个自动”,即自动控制资产配置额度、自动预警采购限度、自动核对帐实精准度。

    (五)加强监管。

    不断强化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负责制度。全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附件:1.2021年度荆州市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简表(略)

2.2021年度荆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统计表(略)

3.2021年度荆州市市直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简表(略)

4.2021年度荆州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