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 合 报 告

——2022年10月27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项一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荆州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末,全市国有资产总额3286.83亿元,比上年增加746.33亿元,同比增长29.4%;负债总额1639.56亿元,比上年增加302.46亿元,同比增长22.6%;所有者权益总额1646.27亿元,比上年增加443.87亿元,同比增长36.9%。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

    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2256.58亿元,比上年增加509.38亿元,同比增长29.15%;负债总额1367.33亿元,比上年增加312.16亿元,同比增长29.60%;所有者权益总额889.22亿元,比上年增加197.22亿元,同比增长28.49%;资产负债率为60.60%,较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其中:市直出资企业资产总额1259.12亿元,比上年增加144.99亿元,同比增长13.01%;负债总额828.72亿元,比上年增加84.31亿元,同比增长11.33%;所有者权益总额430.37亿元,比上年增加60.68亿元,同比增长16.40%;资产负债率为65.82%,较上年基本持平。

    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39.41亿元,同比增长44.79%;实现利润总额17.64亿元,同比增长9.16%;上缴税收5.65亿元,同比增长26.68%。其中:市直出资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89.93亿元,同比增长25.61%;实现利润总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13.06%;上缴税收4.30亿元,同比增长85.34%。

    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中文化企业共4家(荆州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电影公司、荆州市金聚文化产业中心均为市直企业),2021年末资产总额16273.58万元,负债总额7986.38万元,所有者权益8287.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2916.41万元,利润总额-123.41万元,上缴税费2.28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末,全市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9.65亿元,同比增长3.66%;负债总额5.01亿元,同比增长17.61%;所有者权益34.64亿元,同比增长1.91%。国有资本权益30.88亿元,同比增长1.18%。国有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例为92.71%。其中:市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32亿元,同比增长4.92%;负债总额2.44亿元,同比增长31.9%;所有者权益18.88亿元,同比增长2.22%。国有资本权益18.02亿元,同比增长1.98%。国有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例为96.36%。

    2021年度,全市地方金融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42.09%;实现利润总额5641万元,同比增长77.67%。其中:市直地方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485万元,同比增长100.49%;实现利润总额5519万元,同比增长109.37%。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量情况。

    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990.6亿元,负债总额267.22亿元,净资产723.3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1.2%、-3.8%;51.5%。其中:按管理级次上分,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267.19亿元,县(市、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23.41亿元,分别占比26.97和73.03。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0.9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89.69亿元,分别占比10.2%和89.8%。

    2.资产结构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分布情况为:

    流动资产277.94亿元,占比28.06%;固定资产净值210.81亿元,占比21.28%;无形资产净值14.54亿元,占比1.47%;长期投资0.77亿元,占比0.08%;在建工程40.89亿元,占比4.13%;其他资产22.25亿元,占比2.25%;公共基础设施净值(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范畴)416.63亿元,占比42.06%;政府储备物资0.4亿元,占比0.04%;保障性住房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范畴)6.37亿元,占比0.64%。

    2021年末,全市公路总里程2.81万公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7处,文物藏品21.84万件(套),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12196套。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1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409931.16公顷,其中:湿地为12286.77公顷,占总面积的0.87%;耕地为688321.23公顷,占总面积的48.81%;园地为17071.72公顷,占总面积的1.21%;林地为112141.38公顷,占总面积的7.95%;草地为1005.92公顷,占总面积的0.0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150562.64公顷,占总面积的10.67%;交通运输用地为14637.46公顷,占总面积的1.03%;水域用地为371952.02公顷,占总面积的26.38%;水工建筑用地22493.24公顷,占总面积的1.59%;其他土地为19458.74公顷,占总面积的1.38%。

   长江、汉水流经本市流程分别为483公里、126.4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373条,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87亿立方米,入境客水量4054亿立方米,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个(洪湖,面积308平方公里)。

   全市共发现矿产35种,其中有查明上表资源储量的矿产18种,保有资源储量87874吨。全市开发矿产14种,共有矿山43家,其中大型8家,中型14家,小型21家;大中型矿山占比为51%。2021年全市矿产开采总量990.09万吨,矿业总产值3.54亿元,主要产品为原生矿产(主要为石灰石)。

   全市建立30个国际(国家、省级)重要湿地、国家级(省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湿地)公园、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11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麋鹿种群数量由原先的64头发展到近1500头(麋鹿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珍稀国宝);天鹅洲豚类种群数量由原先的5头发展到近80头;各湿地公园更是成为迁徙鸟类生活、栖息的天堂。据统计,全市湿地植物共162科1077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3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9种;野生动物共有113科385种,其中荆州野生鸟类从2018年的289种增长到目前的332种。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8种,国家二级鸟类58种。全市共有古树名木227棵(其中一级5种26棵,二级12种19棵,三级33种182棵)。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

    1.国资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一是制定了《荆州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把监管重点转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二是指导出资企业科学确定2021年度考核目标,动态监控目标执行情况,强化考核激励约束。三是组织开展出资企业内部控制及国有产权管理专项检查。四是强化安全维稳管理,确保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2.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省政府关于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房租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全市850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共计941万元。大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公共停车位、智慧停车、棚改安置房等民生项目建设,市民之家、绿色建材产业园、沙北荆北片区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序时推进,古城公司与航天科工二院二十三所合作的T/R微波射频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2021年9月顺利投产。同时大力推进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积极开展对接洽谈活动,扩大与央企合作领域,助力产业改制升级。

    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推进。《荆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明确了6个方面重点38项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僵尸企业”处置等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图审公司、公交集团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圆满收官。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规范管理流程,根据《荆州市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印发《荆州市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操作规程》,细化部门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做好出资人管理工作提供操作指南。 

    2.助力经济发展。一是2021年末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0亿元,落实惠企政策。二是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在荆州聚合,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荆州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截止2021年底,基金总规模高达57.23亿元。

    3.深化制度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出资人企业治理水平。2021年,市财政局对出资人企业章程修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年度预算、薪酬核定等事项进行了审批。荆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探索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股权+业务”的合作模式,产业基金公司建立参股子基金业务操作办法、投资子基金调查实施细则、子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办法及子基金投后管理暂行办法。

    4.加大监管力度,压实管理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定期向市人行上报金融业统计表,业务信息录入省经信委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预警系统,向财政局按季度报送企业快报,按年度报送企业决算报表,开展出资人企业年度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配合省厅开展政府性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管理。2021年全市10家地方融资担保公司、1家地方投资基金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5641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

    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综四专”报告工作。一是组织调研。根据《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市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调研工作。二是编制报告。向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报告。三是落实整改。2021年11月,按照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出具的审议意见,狠抓落实整改,并时及上报整改情况。四是平台共享。2021年首次将2017—2020年度已编制并完成审议的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及相关制度文件等上传国家“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加强资产全过程监管。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一是资产配置从“紧”。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衔接,严格审查资产配置合规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控制非必要支出,提高资产配置绩效。二是资产使用从“实”。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务部门、财政部门联动审核、监督机制,有效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确保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三是资产处置从“严”。遵循“合法合规、厉行节约、公平公正、方式科学、程序规范”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和交易程序。四是落实政策从“快”。为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精神,按照优化流程、免申即享、限期办理的原则,迅速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仅用一个月时间将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3.克难攻坚补齐资产管理短板。

    2021年,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针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三类资产开展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根据中、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按照“全口径、全覆盖”专项清查相关要求,荆州市率先开展并完成了全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二是开展在建工程专项整治。根据中、省关于组织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在全市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转固率为100%。三是摸清公共租赁住房底数。2021年,开展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全面摸清全市公租房存量、公租房租金收入、资产管理等情况。

    4.宣传贯彻新《条例》。

    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颁布以来,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成效明显。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绿色发展,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荆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重点矿产开发提供了保障。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制度,为守住矿产资源安全底线提供基础支撑。科学设置矿业权,积极服务地方矿业经济建设,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规范矿产资源有偿化处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荆州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全面形成集约、有效、协调、有序的绿色矿山开发格局。

   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出台《强化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耕地卫片监督和2014年以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清理,推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全面保障补充耕地指标需求。

   3.严格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湿地保护成效日益显现,基本形成多层次湿地分级保护管理体系,全市湿地保护恢复成效显著。

   4.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林业管理。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确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6项主要目标和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等8项主要任务,建立配套工作机制,制定了《部门协作制度》、《督查考核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的命令》等文,召开荆州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动员大会,全面推行林长制。

   5.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适度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精明紧凑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接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宜荆荆都市圈规划成果,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协调各类支撑系统空间布局。开展《荆州都市区发展专项规划》等10多项规划编制。

   6.全面实施“亩产论英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印发《关于落实“亩产论英雄”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五大行动”,严守“三个门槛”。实行“供地承诺”,批次用地全部出具限时供应承诺书,全面推行“净地”供应,从源头管控新增建设用地闲置浪费,杜绝新的批而未供和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出现。严格落实“增存钩挂”机制,持续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大力盘活低效用地存量土地,构建“先存后增”用地模式。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资产逐年增长,形成巨大体量。但标照市委、市人大要求和人民的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出资企业之间的经营业务存在同质化竞争,产生了内部竞争消耗资源的问题。

    2.出资企业融资能力有限。部分出资企业资产规模不大,资产不优,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模式固化,整体融资额度较小。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市县一体化国有担保体系建设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底,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未实现对县市担保机构的参股,各县市区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属地开展普惠金融担保业务支持意愿不强,不利于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的推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管部门资产管理履责不够严,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重购置、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小单位没有设置专门岗位,没有专人开展工作。

    2.资产配置不够规范。

    少数单位不按规定配置资产,频繁调整或没有编报资产配置预算,存在随意购置资产的情况。

    3.公共基础设施清查未实现全覆盖。

    2021年对公路资产进行了全面资产清查,但对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清查工作暂未开展。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矿产开发程度不高。全市矿区深部赋存资源丰富,但部分矿区占有资源不多,矿山企业有深部扩界的需求,因矿区紧邻重要交通线等因素,无扩大远景。

   2.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基层站所人员少、任务重,难以有效的全面对辖区森林资源和湿地进行有效监管保护,违法违规破坏资源案件时有发生。

   3.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江汉平原能开发成耕地的都已悉数开发,目前的占补资源主要是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开垦成本高,且与农业结构调整的矛盾难以协调,占补平衡落实难度越来越大。

   4.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突出。根据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我市拟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数量较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有一定幅度增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也随之上升,进一步压缩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空间,而当前及未来时期我市正是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明显不足,需要进一步挖掘潜力的同时向上争取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我市“十四五”期间用地布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制度建设与各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

    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不断夯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责任制,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监管能力,重点做好转职能、搭平台、做服务、强监管工作,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二)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1.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全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细。

    2.深入谋划国有资本布局。推进两家市级集团公司重组整合,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3.壮大发展经营性资产。加大上市培育和对外并购力度,增加1—2家国有控股、参股上市公司。

    4.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坚决筑牢国资保值增值的底线。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强化出资人战略引领,建立健全出资人战略管控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战略制订与执行的指导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内控制度,聚焦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监管,督促企业全面梳理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大力推进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搭建信息化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积极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推进金融资本管理网络平台建设。

    1.做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量,提升企业运营水平。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国有金融企业资本金,持续向产业基金公司、市融资担保集团注资,提升国有金融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职能,增强市场活力,引导产业基金积极落实市政府经济建设工作部署,助力荆州加快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

    2.加快推进政府性担保体系实现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市融资担保集团的带动引领作用,以股权为纽带,推动市融资担保集团参股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担保体系。2022年完成1至2家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参股,逐步推进对全市所有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参股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强资产管理。

    1.理顺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建立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的职责,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加强资产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各部门(单位)通过购置、建设等方式配置资产,应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未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不得配置资产。

    3.规范管理。按照“谁管理谁登记入账”的管理体制机制,将市政基础设施、文物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健全管理制度,分类研究管理方式,明确统计口径,完善实物计价指标。强化部门协作管理。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积极推进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结果为最终成果,统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标准和口径。

    1.统筹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严格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严控绿色矿山入库质量,增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效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视事中事后监管,以矿产资源规划最新成果为龙头,科学统筹,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从管全部转变为管权属,从管发证转变为促发展,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争取到2022年底,大中型矿山创建率不低于80%,小型矿山创建率不低于50%。

    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进出平衡,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日常监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耕地保护政策,营造耕地保护氛围。

    3.深入推行林长制。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加大森林督查、例行督查、日常巡查等巡查力度,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阻止非法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行为。充分利用“林长+检察长”机制处理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切实做到限时整治、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4.高效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强化“亩产论英雄”理念,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先存后增”用地机制,严守三个门槛,推行“供地承诺”和“净地供应”,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化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

附件:荆州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略)